三沙市国家税务局
三沙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2013年,截至2015年5月,该局有内设机构3个,1个派出机构,有国税工作人员10人。三沙市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户截至2015年5月有183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与三沙市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1]。
目录
历史沿革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三沙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于2013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2014年6月,该局有内设机构3个,1个派出机构,全系统有国税工作人员7人,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户有44户。到2015年5月,该局有内设机构3个,1个派出机构,全系统有国税工作人员10人,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户有183户。
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根据三沙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三沙市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和国际税收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视频
三沙市国家税务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18-07-05
- ↑ 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机构职能,国家税务总局,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