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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爾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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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0年 沙縣城關興義坊人 |
逝世 | 1943年 |
籍貫 | 福建 |
職業 | 商人 |
活躍時期 | 近代 |
黃爾康(1880~1943年)
黃爾康又名黃載祿。沙縣城關興義坊人。父為泥水匠,母為琅口茶行女工,因家境貧困,入果育義學就讀。15歲在范瑞吉店當學徒。後相繼與人合辦過塘棧、正茂泰南貨店、正茂牲南貨店。民國16年(1927年)獨資辦黃正茂京果店,除在福州霞浦路(後遷往馬祖道)設有分行外,上海、天津、台灣、漳州、永安等地亦有分支機構或代理商行,經營筍乾、紙、菇、木材等土特產品,同時又創辦聯吉鹽業公司,為沙縣巨商之一,連任商會會長達10年之久。[1]
目錄
經商理念
黃爾康由貧而富,卻無富焰驕人、欺貧重富的行為。某年夏天一日中午,一小孩到黃正茂店中買一銅片白糖,一店員正在吃飯,隨口答道:「沒有糖賣。」黃爾康聽到,連忙出來叫住那小孩,把白糖賣給他。事後,黃爾康對那店員說:「炎日當頭,叫小孩來買一銅片糖,定是家境貧寒且又有急用,你嫌一片錢生意小,麻煩多,可見不會做生意。還是另請高就吧」。那店員遂被辭退。黃爾康的店規家訓強調:遇有穿草鞋進店,店主應親自送茶敬煙,以示親切;遇有穿皮鞋的進店,則由店徒送茶敬煙,以盡禮貌。任商會會長時,往往宴會頻頻,無暇應接。但若有貧困人家宴請,黃爾康往往提早先到。他認為貧困人家少有宴會,如果不親臨參加,難免使人失望。故寧可不赴富貴人家宴會,也不失禮於貧困人家。民國29年農曆六月,適逢黃爾康60壽辰,子女親朋欲為他做壽。黃爾康因時逢大旱,災情嚴重,怕做壽引起非議,特改在九月舉行壽慶,且一再交代,時值抗戰,人民生活艱苦,不可鋪張浪費。
熱心公益
黃爾康熱心地方公益,任商會會長期間,凡有攤派款額或公益支出,無不帶頭承擔,儘量減輕其他小商的負擔。平時則扶貧濟困,憫老恤幼,深得鄉人讚許。黃頌慈主持商務後,亦熱心於地方諸如資助清寒學生、修橋築路、賑饑救荒等事。民國33年創辦爾康小學,開沙縣獨資辦學風氣之先。二年後學校停辦,又將經費移作清寒學生獎學金和購置縣立圖書館書籍。閩北學者如沙縣陳紹源、建甌陳培光等出國留學,黃家亦給予贊助。由於熱心文化建設,民國36年黃頌慈出任閩北文化促進會常務理事。去台灣後仍情系家鄉。1951年知道家鄉開展土地改革,主動將地契輾轉寄給人民政府。1954年,他的長子黃邦彥在美國康乃爾大學畢業並獲碩士學位後,黃頌慈將他送回大陸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他去世前親囑子女一定要將其骨灰送回大陸。1986年1月11日,他的骨灰由其長子黃邦彥送回沙縣,安葬在石牌祖墳內。[2]
民國最有品的商人: 店長接待窮人, 小二接待富人! [3]
只因為一個銅板,辭退了一個員工
有一年夏天中午,一個小孩到黃爾康的店裡買東西。很奇怪的是,小孩想要買一銅板的白糖。
當時,店員正在吃飯,覺得很麻煩,一文錢太少了,於是就隨口答道:「沒有糖賣。」
但是,黃爾康聽到之後,立即叫住小孩,並將白糖賣給了小孩。隨後,黃爾康讓辭退了那個店員,理由有二個。
(1)天氣這麼熱,小孩來買一銅板的糖,肯定是家境貧寒且又有急用,你說沒有,可見沒有愛心。
(2)你嫌棄一文錢的生意太小,認為麻煩多,由此可見你不會做生意。
店長親自接待窮人,小二接待富人
在傳統的印象里,富人應該由中高層接待,店員小二隨便接待窮人,大家都不會有意見。
然而,黃爾康的做飯,卻讓人恨費解。在他的店裡,有這麼一個店規家訓,重點有兩條。
(1)遇有穿草鞋進店,店主應親自送茶敬煙,以示親切。穿草鞋的,在當時通常是窮人。
(2)遇有穿皮鞋的進店,則由店徒送茶敬煙,以盡禮貌。穿皮鞋的,在當時通常是富人。
黃爾康的做法,讓當時的人非常欽佩,以至於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最後沙縣巨商之一,連任商會會長達10年之久。
窮人若宴請必到,富人宴請看情況
黃爾康做商會會長時,應酬很多,但他有一個原則,即只要窮人家邀請,那麼必然是提早先到。
對此,他解釋說:「貧困人家少有宴會,如果不親臨參加,難免使人失望。故寧可不赴富貴人家宴會,也不失禮於貧困人家。」
也就是說,如果富人和窮人的宴請碰巧在一天裡,那麼黃爾康肯定參加貧窮人家的宴請,富人家的就只能看情況了。
參考文獻
- ↑ 博雅人物網
- ↑ 黃爾康 [公元1880年-1943年]淄博信息港
- ↑ 民國最有品的商人: 店長接待窮人, 小二接待富人! 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