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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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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治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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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哲生于(1948年11月30日-),台湾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联勤财务学校(今国防大学管理学院)毕业,曾任华升上大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代表台湾团结联盟担任不分区立法委员。其父黄崇鹏是华升营造有限公司(华升上大营造的前身)创办人暨桃园县黄姓宗亲会创会理事长。
- 2002年当选第五届立法委员。
- 2004年,接任开南商工与开南管理学院董事长职务,聘请政治大学教授汤宗益担任代理校长,以全新的校务团队提出许多锐意革新的措施,如独家冠名赞助知名百老汇歌剧 歌剧魅影,来台公演,打开开南大学的知名度. 并和世界一流大学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 等签定交换学生协议,在当时教育界引起 "为什么开南可以,台、清、交却不行" 的讨论声音。同时, 开南大学的学生人数也在三年内,由四千多人倍增到八千多人, 不仅成功升格大学,在教育部的新兴大学评鉴中也与台中亚洲大学并列为优等生。
- 2005年连任第六届立法委员。
- 2006年,黄政哲卷入台湾高铁台南车站桥下联外道路第一标工程弊案。
- 2006年10月27日,台联中执会决议将黄政哲停权,全案移送中评会处理。2006年11月22日,台南地检署侦查终结,以行贿、背信、诈欺等罪嫌对黄政哲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即判决无罪。但2006年12月1日,台联召开中评会并邀黄政哲列席说明,经过将近三个小时讨论,决定不管未审先判,用高标准将黄政哲停权三年。当时台联党内争议不断,除了监委提名卡位纷扰,红衫军事件后期更是陷入是否罢免陈水扁总统的路线之争, 党内派系互斗严重,后黄政哲因不愿卷入党内路线纷争,于立法院2007年会期开议前,请辞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
简介
黄政哲(1948年11月30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联勤财务经理学校(今国防大学国防管理学院)毕业,曾任华升上大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代表"台湾团结联盟"任职"立法委员"。其父黄崇鹏是华升营造有限公司(华升上大营造的前身)创办人。[1]
争议
前台联党桃园县立委黄政哲家族经营的营造公司,标得高铁台南沙仑站桥下道路工程后,却没有按图施工,反而施压、行贿公路总局官员,获取近一亿元不法利益。虽然台南地方法院认定黄政哲行贿,但十一日却判他无罪。对此检方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如何上诉。
承办法官指出,虽然检方查出黄政哲与胞弟黄政宏曾经行贿官员卅万元,但因对方并未违背职务,因此根据法律只能处罚收贿官员,不能处罚行贿人,才判黄政哲无罪。
这起工程弊案,检方原本起诉黄政哲在内的十五名被告,并均求处重刑,可是一审却只有四名公务员被判有罪,分别是:收贿的公路总局高南区工程处第一工务段前段长罗正旺贪污罪判刑七年半;后任段长郭福龄伪造文书罪判刑一年半,减为九个月;经办人员于中平伪造文书罪判刑一年二个月、减为七个月;经办人员廖志聪伪造文书罪判刑一年,减为六个月。其中,于、廖两人还获缓刑三年。
涉及舞弊的高铁台南沙仑站桥下道路第一标工程,九十二年八月由膺丰公司以十亿一千多万元得标,后来高南处及监工顾问昭凌公司以工程进度落后为由,与膺丰解约。
解约后,高南处改采“限制性招标”。时任台联立委的黄政哲,于是利用立法院交通委员的身分出面,并由家族经营的华升营造参与投标,最后以八亿九千六百万元得标,且在九十四年一月初签约施工。
不料,华升营造得标后,却没有按图施工,黄政哲兄弟反而透过也被判无罪的陈志良,以卅万元向罗正旺行贿,经对方同意变更施工,此举也让该公司因偷工减料获利近一亿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