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忆旧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青玉案 忆旧》 |
作品名称: 《青玉案 忆旧》 创作年代:明末清初 文学体裁:诗 作 者:王夫之 |
王夫之对艺术创作中情与景的关系,曾有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二者“虽有在心、在物之分”,但在任何真正美的艺术的创造中,景生情,情生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精于诗艺者,就在于善于使二者达到妙合无垠、浑然一体的地步。真正美的艺术创作,应该“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王夫之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情景交融的观点,对此作了深入的阐发,在客观上启迪了后来王国维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2]。 。
诗词正文
“ | <桃花春水湘江渡。
纵一艇、迢迢去。 落日赪光摇远浦。 风中飞絮, 云边归雁。 尽指天涯路。 故人知我年华暮。 唱彻灞陵回首句。 花落风狂春不住。 如今更老, 佳期逾杳。 谁倩啼鹃诉。 > |
” |
— <《青玉案 忆旧》>,<古诗文网> |
作者简介
王夫之[3](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4]
王夫之学识极其渊博。举凡经学、子学、史学、文学、政法、伦理等各门学术,造诣无不精深,天文、历数、医理、兵法乃至卜筮、星象,亦旁涉兼通,且留心当时传入的“西学”。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正月初二午时(2月18日),王夫之卒于湘西草堂,终身没有剃发。十月,王夫之葬衡阳金兰乡高节里大罗山。王夫之的故居湘西草堂,坐落于衡阳县曲兰乡湘西村菜塘弯,现草堂占地2100平方米。草堂院内有一株古藤,铁骨盘旋,蜿蜒上升,俗称“藤龙”。据说是王船山亲手栽的,中外游客誉之为草堂“奇观”。离湘西草堂4公里的曲兰乡船山村大罗山脉的虎形山上,有座船山墓庐,两边石刻对联两副:“前朝干净土,高节大罗山。世臣乔木千年屋,南国儒林第一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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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青玉案 忆旧》 古诗文网
- ↑ 王夫之十句著名格言,字字珠玑,与君共勉! 搜狐网;发布时间;2018-07-11
- ↑ “王夫之简介 古诗文网
- ↑ 王夫之论读书的坏处:大则蚀心思,小则荒日月 搜狐网;发布时间;2018-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