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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格达湖乡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青格达湖乡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青格达湖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下辖乡,地处新市区北部,东北与米东区长山子镇接壤,南与安宁渠镇为邻,西北与五家渠市相连。 行政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 截至2018年末,青格达湖乡户籍人口有6588人。 截至2019年10月,青格达湖乡下辖4个行政村。 2011年,青格达湖乡财政总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9020元。 [1]

位置境域

青格达湖乡地处新市区北部,东北与米东区长山子镇接壤,南与安宁渠镇为邻,西北与五家渠市相连。行政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青格达湖乡地势南高北低,地形为平原。境内最高峰海拔151米,最低点海拔138米。

气候

青格达湖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3—5月气温回升,6—8月降水集中,7月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9—10月秋高气爽,雨量开始减少;11月至次年3月,盛行西北风,气候寒冷,以降雪为主,降水量为四季最少。

人口

2011年末,青格达湖乡辖区户籍人口531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1人,城镇化率4%。另有流动人口769人。总人口中,男性2190人,占41.2%,女性2124人,占40%;14岁以下555人,占10.44%;15—64岁3226人,占61%;65岁以上533人,占10.0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808人,占88.3%;有回、维吾尔、蒙古、哈萨克族等9个少数民族,共506人,占11.7%。超过400人的有回族43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5.6%。2011年,人口出生率4.7‰,人口死亡率4.8‰,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87.6人。 截至2018年末,青格达湖乡户籍人口有658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青格达湖乡财政总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9020元。 2018年,青格达湖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农业

2011年,青格达湖乡农业总产值0.1亿元,比上年增长5.4%,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1.5%。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892.5吨,人均168千克。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8000头,年末存栏5000头;羊饲养量4000只,年末存栏2000只;牛饲养量300头,年末存栏300头;家禽饲养量26.1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1515吨,其中猪肉1040.1吨,牛肉52.3吨,羊肉32.4吨,禽肉390.2吨;禽蛋120.4吨,鲜奶150.3吨。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430亩,其中防护林430亩,林木覆盖率28.5%。

工业

2011年,青格达湖乡工业总产值达到0.1亿元,比上年下降25.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青格达湖乡有九年义务制学校1所,分为小学部和中学部。小学部,在校生222人,专任教师2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部,在校生149人,专任教师22人,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青格达湖乡教育经费达20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800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70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500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8.6%、8.6%、8.6%、8.6%。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青格达湖乡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683平方米;图书室1个,藏书4000余册;村图书室2个,建筑面积各50平方米,各藏书1000册;农家书屋2个,建筑面积各50平方米,各藏书2500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占乡总人口的0.1%,事业单位从业人员3人。农民书法协会1个,会员7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青格达湖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固定资产总值15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8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执业(助理)医师0.6人、注册护士0.6人。2011年门诊量为0.5万人次。 2011年,青格达湖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4/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5774人,参合率99.9%;居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4岁,其中男性73岁,女性75岁。

社会保障

2011年,青格达湖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户,人数3人,支出1万元,比上年增长4.6%,月人均277元,比上年增长6.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8户,人数110人,支出16万元,比上年增长35.1%,月人均121元,比上年增长12.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9人,支出7万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7人,支出4万元,比上年下降6.9%;农村医疗救助2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8人次,共支出12365元,比上年增长26.3%;农村临时救济1人次,支出0.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长16.2%。社会福利费42万元,比上年增长35.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