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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银川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1],为正处级,挂银川市政府督查室、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及自治区各厅局,外地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部门、县(市)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根据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七)督促检查部门、县(市)区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建设工作[2]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三)管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视频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
2016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