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廣福公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金廣福公館,是位於新竹縣北埔鄉的國定古蹟,為中華民國第一級古蹟中,唯一的宅第類古蹟。
金廣福的由來
西元1835年(清道光15年),姜秀鑾、林德修、周邦正等人籌組金廣福墾號,用以開拓竹塹東南山區的土地。 拓墾範圍包括現在的台灣北埔鄉、寶山鄉、峨眉鄉、苗栗縣、南莊鄉、三灣鄉一帶,設有36處隘寮,稱之為<大隘>。
金廣福公館[1] ,以金字起頭,取其發財多金之意,「廣」代表廣東,「福」代表福建。
早期閩、粵兩籍人士互鬥嚴重情況下,堪稱少見,為臺灣族群之合作立下典範。不過金廣福的拓墾逐漸侵入原住民領地,與世居當地原住民發生衝突,雙方死傷無數。
西元1898年(日本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廢止「三段警備制」, 建立地方警察制度之後, 北埔警察署、北埔辨務署等曾借用金廣福公館辦公。
西元1983年12月28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金廣福公館為一級古蹟。
西元1997年5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後,金廣福公館改為國定古蹟。
建築構造
金廣福公館為四合院格局的建築,屬二進一院的客家雙堂屋,兩側各有一條護龍。右護龍於西元1935年大地震後改建為日式建築,而左護龍仍維持清代原有格局。鄰近的天水堂是姜秀鑾的故居,由姜家家族自行修繕維護,仍有姜秀鑾後裔居住其中。
為保護珍貴的文化資產,懸掛於金廣福公館大廳前之金廣福匾額為複製品,原件由北埔鄉姜家後代另行收藏。
歷任墾戶首
「金廣福公館」自西元1835年(清道光15年)創立至西元1886年(清光緒12年)劉銘傳實施裁隘政策為止,共經歷四任粵籍墾首、三任閩籍墾首,共計52年。因山區拓墾工作艱險困難,閩籍人士參與意願降低並逐漸退出,以致金廣福拓墾事業的主導權全由姜家全面掌控。
粵籍墾戶首
第一任 姜秀鑾 西元1835年(清道光15年)---西元1846年(清道光26年)
第二任 姜殿邦 西元1846年(清道光26年)---西元1870年(清同治9年)
第三任 姜榮華 西元1870年(清同治9年)---西元1877年(清光緒3年)
第四任 姜紹基 西元1877年(清光緒3年)---西元1886年(清光緒12年)
閩籍墾戶首
第一任 林德修 西元1835年(清道光15年)---西元1836年(清道光16年)
第二任 周邦正 西元1836年(清道光16年)---西元1847年(清道光27年)
第三任 周如珪 西元1847年(清道光27年)---西元1875年(清光緒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