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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刘焕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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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刘焕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刘焕字德文,中山人。宋末兵起,城中久乏食,焕尚幼,煮糠核而食之,自饮其清者,以浓厚者供其母,乡里异之。稍长就学,天寒拥粪火读书不怠。登天德元年进士。调任丘尉。县令贪污,焕每规正之,秩满,令持杯酒谢曰:“尉廉慎,使我获考。”调中都市令。

枢密使仆散忽土家有绦结工,牟利于市,不肯从市籍役,焕系之。忽土召焕,焕不往,暴工罪而笞之。焕初除市令过谢乡人吏部侍郎石琚琚不悦曰京师浩穰不与外郡同弃简就烦吾所不晓也。至是,始重之。

以廉升京兆推官,再迁北京警巡使。捕二恶少杖于庭中,戒之曰:“孝弟敬慎,则为君子。暴戾隐贼,则为小人。自今以往,毋狃于故习,国有明罚,吾不得私也。”自是,众皆畏惮,毋敢犯者。召为监察御使,父老数百人或卧车下,或挽其靴镫,曰:“我欲复留使君期年,不可得也。”

以本官摄户部员外郎,代州钱监杂青铜铸钱,钱色恶,类铁钱。民间盗铸,抵罪者众,朝廷患之,下尚书省议。焕奏曰:“钱宝纯用黄铜精治之,中濡以锡,若青铜可铸,历代无缘不用。自代州取二分与四六分,青黄杂糅,务省铜而功易就。由是,民间盗铸,陷罪者众,非朝廷意也。必欲为天下利,宜纯用黄铜,得数少而利远。其新钱已流行者,宜验数输纳准换。”从之。

再迁管州刺史,耆老数百人疏其著迹十一事,诣节镇请留焕,曰:“刺史守职奉法,乞留之。”

以廉升郑州防御使,迁官一阶,转同知北京留守事。世宗幸上京,所过州郡大发民夫治桥梁驰道,以希恩赏,焕所部唯平治端好而已。上嘉其意,迁辽东路转运使,卒。 (节选自《金史》)

译文

刘焕,字文德,中山人。北宋末年,金与宋开战,中山城内很久没有粮食,刘焕年纪尚幼,煮些糠麸作食物,他自己只喝些清汤,把浓稠的给母亲吃,同乡都很惊异,年长之后,到塾中读书,天气寒冷,他便守着用干粪点成的火堆读书不倦。海陵王天德元年,进士及第,调任为任丘县尉。县令贪赃,刘焕常常规劝他,任官期满时,县令举杯向他道谢说:“县尉清廉谨慎,使我的考课得以通过。”调任为中都市令。

枢密使仆散忽土家中有一名绦结工,在街市上牟取私利,又不肯服市,籍者应服的差役,被刘焕捉住。仆散忽土召刘焕前去,刘焕不但没有去,反而公开这个绦结工的罪行,并予以鞭笞。刘焕刚担任市令时,到同乡吏部侍郎石琚家中拜谢,石琚不高兴地说:“京城中事务繁杂,与外郡不同,放弃简单工作,来做繁杂的事务,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到现在,石琚开始推重刘焕。

因为清廉升为京兆推官,再迁之后为北京警巡使。他逮捕了两个城中恶少,亲手在庭中杖击,并告诫他们说:“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便是君子;暴戾不法,残忍奸诈,则为小人。从今以后,不能够恶习不改,否则,国家自有处罚的法令,我自己也不能私自宽免。”从此以后,人们对他都很敬畏忌惮,没有人敢冒犯他的威严。刘焕受朝廷征召为监察御史,北京的父老数百人拦住不让走,有的人躺在他车下,有的人拉住他的靴镫,说:“我们想再留您任官一年,却不能做到。”

刘焕以自己的本官代行户部员外郎职权。当时代州的钱是夹着杂青铜铸造的,钱的成色很坏,类似铁钱,民间常常偷着铸钱,因此而被治罪的人很多,朝廷很担忧,下令尚书省讨论。刘焕进奏说:“钱应用纯黄铜精铸,中间掺些锡,如果青铜可以铸钱,前代没有理由不用青铜。自从代州掺杂青铜二分或四六分铸钱,使青铜和黄铜杂糅在一起,目的在于省铜而容易铸。从此以后,民间常偷着铸钱,被治罪的人很多,这不是朝廷的本意。如若为天下的利益考虑,应该纯用黄铜,得到的钱虽然少,但利益长远。新钱已经流通的,最好检验数量收上来,准予百姓兑换。”他的建议被采纳。

再迁升为管州刺史,父老教百人上疏汇报他的十一项显著政绩,到节度使那里请求让刘焕留任,说:“刘刺史坚守职责,奉公守法,请求让他留任。”

因任官廉洁而升任郑州防御使,迁升官位一级,转任为同知北京留守事。金世宗到上京巡视,所经过地区的州郡都大规模征调民夫修建桥梁,筑驰道,以求得到恩赏。而刘焕却只命令下属修理平整而已,世宗对他的作法表示赞赏,还升为辽东路转运使,在任上去世。 [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