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2号)和《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江津委发〔2009〕25号),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全区固定资产[1]调控,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机关党委办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四)区域协作综合科
(五)综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科
(六)体制改革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办公室、信用建设科)
(八)产业发展科
(九)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安全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十)收费价格科(价格认定中心)
(十一)行政审批科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科)
(十三)粮油管理科
(十五)信息资源科
(十六)大数据应用科
(十七)军粮供应站。
参考文献
- ↑ 如何分析固定资产? ,搜狐,2020-07-26
- ↑ 新一代信息技术:终于有人把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讲明白了!,搜狐,201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