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是重庆市[1]的政府机关,下设有秘书处、指挥通信处、应急处、工程管理处、平战结合管理处(地下空间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民防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利用人民防空指挥场所为政府提供指挥平台;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
(三)承担人民防空警报网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有关部门制订防护和抢险抢修方案;组织民防演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立和民防志愿者队伍的训练;参与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
(五)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
(六)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
(七)组织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民防学术研究及交流。
(八)负责民防经费计划、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
(九)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及市级机关的民防业务工作。
(十)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时职责按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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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庆市基本概况,中国机构编制网,2012-09-24
- ↑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