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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1],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生产、 医疗机构制剂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 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经营(零售)行政许可,负责药品生产、经营(批发)行政许可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 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七)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初审,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和危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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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药监局关于印发 2018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中国政府网, 2018-08-08
-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顾法律网,201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