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货币制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货币制度是一个专用名词。

汉字(拼音:hàn zì,注音符号:ㄏㄢˋ ㄗˋ),又称中文[1]、中国字、方块字,是汉语的记录符号,属于表意文字的词素音节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已有六千多年的历史。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在造字原则上从表形、表意到形声。除极个别汉字外(如瓩、兛、兣、呎、嗧等),都是一个汉字一个音节。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在历史上都深受汉文化的影响,甚至其语文都存在借用汉语言文字的现象[2]

名词解释

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简称币制。

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确定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如确定用黄金充当货币材料就构成金本位。

(二)规定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

(三)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

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主要是指规定主币和辅币。

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货币。辅币是以本位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的货币,它是本位币的等份。

(四)对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的规定

对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是指通过法律对货币的支付偿还能力做出规定,即规定货币是无限法偿还是有限法偿。所谓无限法偿,是指无论支付数额多大,无论属于任何形式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所谓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收。有限法偿主要是针对辅币而言的。

(五)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

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辅币都是国家铸造发行的,但本位币即金属货币基本上实行自由铸造;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各国逐渐通过法律把银行券的发行权收归中央银行。

(六)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是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候以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几种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

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

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是指货币从金属货币制度向信用货币制度演变的过程。货币制度的演变先后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四个阶段。

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其特点是:

(1)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

(2)银币可自由铸造或持生银到国家铸币局请求代铸。

(3)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

(4)银币或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商品的价值尺度,在中世纪,不少国家就把白银作为本位货币了。

银本位制的两种类型

银两本位: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

银币本位: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成和自由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

废除原因

十九世纪后期,世界白银产量猛增,使白银市面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呈长期下跌趋势。白银价格的起伏不稳,加之体重价低不适合巨额支付,因而不同国家先后放弃银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其特点是: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被定为法定货币;金银两种铸币均为主币,均可以自由铸造,都具有无限清偿的效力。

金银复本位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金银两币按其各自实际价值流通的“平行本位制”。另一种是两币按国家法定比价流通的“双本位制”,或称“两本位制”,即通常所称的复本位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因为金银同时充当本位币与货币的独占性、排它性相矛盾,并可能导致商品价格和交易处于混乱状态,所以较少有国家采用。

金银复本位制的终结:

实践证明,尽管在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均为法定本位货币,但在实际流通中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总是一种货币:银贱则银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充斥市场。随着社会的发展,金银复本位制已经不能适应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从十九世纪起,英国及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放弃了这种货币制度。

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来决定。金本位制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在历史上,曾有过三种形式的金本位制:金币、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狭义来说,金本位制即指该种货币制度。

金本位制崩溃的原因

金本位制通行了约100年,其崩溃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黄金生产量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商品生产增长的幅度,黄金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需要,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金铸币流通的基础。

第二,黄金存量在各国的分配不平衡。1913年末,美、英、德、法、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三分之二。黄金存量大部分为少数强国所掌握,必然导致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受到破坏,削弱其他国家金币流通的基础。

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黄金被参战国集中用于购买军火,并停止自由输出和银行券兑现,从而最终导致金本位制的崩溃。

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又称不兑现本位制和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一种不能兑现黄金、取消黄金保证、凭借国家信用、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由于黄金被排除在国内流通之外,因此就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如计划不周,货币会因发行过多而贬值,进而导致通货膨胀。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各国实行的货币制度,其特点是:

(1)流通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主要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他们都体现某种信用关系。

(2)现实中的货币都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投入到流通中去。与金属货币通过自由铸造进入流通已有本质区别。

(3)国家对信用货币的管理调控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这种调控主要由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来实现。

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意义

不兑现信用货币突破了货币商品形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提供了一个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所以说是货币发展历程中的重大飞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