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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如拉街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地处九原区西南部,东与高新区为邻,南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隔黄河相望,西与哈林格尔镇接壤,北与麻池镇毗连。辖区总面积38.7平方千米,2011年,辖区总人口4704人。[1]

1960年,属包头市畜牧局。1968年,复归郊区。2007年5月,萨如拉街道成立。

2020年6月,萨如拉街道下辖4个社区。

2011年,萨如拉街道财政总收入9300万元,比上年长16.25%。

中文名:萨如拉街道

行政区类别:街道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地理位置:九原区西南部

面 积:38.7 km²

下辖地区:4个社区

政府驻地: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西50米处

电话区号:0472

邮政区码:014013

车牌代码:蒙B

人 口:4704人(2011年)

历史沿革

1957年12月7日,成立的包头市地方国营黄河乳牛场,属包头市郊区。

1958年,改属包头市农林水利局。

1959年4月1日,原郊区麻池红峰公社高峰大队(现召湾一带)划归黄河乳牛场。

1960年,属包头市畜牧局。

1968年,复归郊区。

1975年,划归包头市农林局,后改为包头市农牧场管理局、农工商联合公司。

1992年10月12日,黄河乳牛场与包头市乳品厂联合组建包头市奶业公司,主管部门为包头市农牧场管理处。

2003年8月16日,包头市奶业公司划归九原区。

2007年5月,萨如拉街道成立。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萨如拉街道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4个居民委员,下设8个居民小组。

2020年6月,萨如拉街道下辖4个社区:萨如拉第一社区、萨如拉第二社区、萨如拉第三社区、萨如拉第四社区,街道办事处驻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西50米处。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萨如拉街道地处九原区西南部,东与高新区为邻,南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隔黄河相望,西与哈林格尔镇接壤,北与麻池镇毗连。辖区总面积38.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萨如拉街道地形可分为平原、丘陵两种类型,93%为平原,7%为丘陵。丘陵主要分布在西部地段,相对高度10~30米。

水文

萨如拉街道境内主要河流黄河流经辖区6000米。

人口民族

2010年,萨如拉街道辖区总人口4565人。

2011年末,萨如拉街道辖区总人口470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122人,城镇化率87.6%。另有流动人口582人。总人口中,男性2462人,占52.3%;女性2242人,占47.7%;14岁以下623人,占13.24%;15—64岁3665人,占77.92%人;65岁以上416人,占8.8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643人,占98.7%;有蒙古、回、满族3个少数民族,共61人,占1.3%,人口出生率5.9‰,人口死亡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2.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2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萨如拉街道财政总收入9300万元,比上年长16.25%。

农业

2011年,萨如拉街道有耕地面积5.5万亩;林地面积0.7万亩。农业总产值3800万元,比上年增长4.4%。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为主,生产粮食1.22万吨,小麦71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温室蔬菜种植面积85亩,产量255吨,明地蔬菜主要品种有大白菜,产量780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3100头,年末存栏2300头;羊年末存栏1.07万只;牛年末存栏7650头;家禽饲养量3.5万羽,生产肉类285吨,其中猪肉170吨,牛肉78吨,羊肉37吨;禽蛋185吨,鲜奶1.2万吨;畜牧业总产值2407.5万元,累计造林0.7万亩,其中防护林4700亩,经济林23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015株,林木覆盖率12.9%,水果种植面积230亩,产量358.8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桃、杏等。渔业以农家乐为主,滩涂2平方千米,淡水水面面积4.27平方千米,鱼塘养殖面积20公顷,产量150吨;渔业总产值720万元。

工业

2011年,萨如拉街道工业总产值700万元,比上年增长7.7%;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4.6%。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萨如拉街道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25人,专任教师13人;小学1所,在校生240人,专任教师4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萨如拉街道有社区卫生院1个。专业卫生人员11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土7人。

社会保障

2011年,萨如拉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户,人数21人,支出6.84万元,比上年增长1.03%,月人均271元,比上年增长12.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2户,人数76人,支出23.16万元,比上年增长1%,月人均254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人,支出0.456万元,比上年增长26.7%;农村医疗救助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4人次,共支出2.2万元,比上年增长66.7%;农村临时救济50人次,支出10.9万元,比上年增长45%。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质对象6人,费用支出共计3.08万元,比上年增长30.5%。社区服务设施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有1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10人,比上年末减少7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51人,比上年末减少10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19人,比上年末增加14人。参加失业保险251人,比上年末减少5人。参加工伤保险291人,比上年末增加68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1人,比上年增长1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人,比上年增长1人。参加生育保险619人,比上年末增加14人,全年共有3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长1人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