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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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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简称公园处、公灯处),是台北市政府所辖的二级机关,隶属台北市政府工务局。[1]
历史
“台北市工务局公园管理所”是公园处的前身。1968年6月,台北市工务局撤销公共工程处与公园管理所,改设养护工程处;养护工程处专责公共设施之维护,并办理水利及防洪工程及15公尺至8公尺道路之辟建。
1971年7月10日,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成立“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管理处”。有关公园处的成立,嗣因人口日益增加,对于休憩场所之需求亦相对增加,及为美化市容,加速发展公园、绿地及路灯业务,将原由养护工程处办理之公园、路灯业务及部分人员移交公园处继续办理。公园处成立之初,置编制员额48员,分3科、3室、2队与安全管理员。
1977年1月30日,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管理处变更名称为“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
公园处管理单位成立沿革
士林园艺所成立:1973年3月15日,原台湾省农业试验所士林园艺实验分所奉令改隶本处,更名为士林园艺所;同年增设阳明山工作站。
园艺管理所成立:1977年1月30日变更本处名称为“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为精简机关层次,士林园艺所及阳明山工作站合并改组为园艺管理所。
阳明山公园管理所成立:1977年1月30日为配合阳明山管理局改组,奉令接管阳明山公园管理组人员及业务,成立阳明山公园管理所。
青年公园管理所成立:1977年1月30日接管南机场高尔夫球场,成立青年公园,设置青年公园管理所。
圆山公园管理所及花卉试验中心成立:1979年10月增编圆山公园管理所,并以原园艺管理所山仔后工作站改编成立花卉试验中心。
2001年6月8日增设河滨公园管理所。
2006年7月30日配合水利事权移拨水利工程处办理,撤销河滨公园管理所,复依据《劳工安全卫生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增设工程品管科。
2018年1月16日为配合柯文哲市府政策接办区公所邻里公园维护管理业务,基于人员随同业务移拨原则,增列编制员额24人。另,工程品管科依《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正为“品管及职安科”。
公园处组织规程及编制表,经台北市政府民国107年1月16日“府法综字第10730167300号令”修正发布(最近一次修编),修正组织编制员额为261员,下设5科、2队、5管理所、1花卉试验中心及5室等18个单位,持续掌理公园、绿地、行道树、广场、儿童游乐场、路灯、公园照明及水电等新建工程之勘测、规划、设计,掌理各辖区公园内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组织架构
处本部
- 处长
- 副处长
- 总工程司
内部单位
处内科室
- 园艺科:公园、绿地、广场、儿童游乐场等新建工程之勘测、规划及设计等事项。
- 路灯科:路灯、公园照明与水电设备等新建工程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估验、计价、验收作业及结算等事项。
- 工务科:工程发包、签约与土木、绿化、游憩设施等工程之施工、估验、计价、验收作业及结算等事项。
- 品管及职安科:土木、绿化、游憩设施、水电路灯与照明各类工程施工品质查核管理、工程维护管考、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之计画督导、考核、训练、宣导及管理等事项。
- 工程配合科:公园用地之取得,与其产权之变更、移转、嘱托登记暨建物与地上物、地下物之协调、补偿及拆迁等事项。
- 园艺工程队:绿地、广场与行道树之管理及维护施工等事项。
- 路灯工程队:路灯与照明设施之管理、维护与工程之规划、设计、施工、估验及验收等事项。
- 资讯室:资讯作业设计、管理及推广等事项。
- 秘书室:文书、档案、出纳、总务、财产之管理与法制、公关、研考等业务及不属于其他各单位事项。
- 会计室:依法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 人事室: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 政风室: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处外科室
- 园艺管理所:花卉繁殖栽培、花卉展览、士林官邸与相关园区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 阳明山公园管理所:士林、北投区公园内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 青年公园管理所:万华、中正、大安区公园内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 圆山公园管理所:内湖、松山、中山、大同区公园内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 南港公园管理所:南港、信义、文山区公园内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 花卉试验中心:观赏花木之试验、研究、推广、病虫害防治、苗圃、设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维护等事项。
参考文献
- ↑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