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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区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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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区划,既是划分,又是合并。根据地域分异规律,可将等级 高的自然区划单位划 分成等 级 低的自然区划单位;又可根据区域共轭性原则,将等级低的自然区划单位合并成等级高的自然区划单位。这种自上而下地划分与自下而上地合并是互相补充的。[1]
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及其组成成分在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和相似性,将一定范围的区域划分为一定等级系统的系统研究方法 。 全称自然地理区划 。在研究地域分异规律的基础上,探讨自然地 理环 境及其 组成成分的特征 、变化和分布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进行生产布局和制定各种规划的基础。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自然区划 [2]
外文名称 physical regionalization
根据 地域分异规律
对象 按区划的对象
区划的对象
按区划的对象,自然区划分为综合自然区划和部门自然区划。综合自然区划以自然环境整体为对象。部门自然区划以自然地理环境的各组成成分为对象,如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等。部门自然区划是在考虑自然地理环境综合特征基础上,依据某一组成成分地域分异规律而进行的区域划分 。
如地貌区划 、气候区划 、水文区划 、土壤区划、植物区划、动物区划等。按区划的目的,自然区划中有各种实用自然区划,如公路自然区划、建筑自然区划、农业自然区划等。实用自然区划的特点是自然、技术、经济 3 方面的结合,目标明确,实践用途较大。
自然区划的对象是不同等级的自然综合体,所以自然区划是多级的系统。这个系统由地带性区划单位和非地带性区划单位组成。地带性区划单位可分为自然带或热量带,自然地带和自然亚地带等。非地带性区划单位可分自然大区、自然区域(也有人不划出自然区域)、自然地区、自然区等。区划的一般等级系统有两种:一是单列系统。
将地带性区划单位与非地带性区划单位相间排列成一个系统;另一种是双列系统,将两类区划单位按双列系统排列,中间有联系单位。
地表自然界受不同尺度的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地域分异规律的作用,分化为不同等级的自然区,以地域分异规律学说为理论依据划分自然区,并力求反映客观实际的方法,就是自然区划。各级自然区之间都存在特征差异性,自然区内部则具有相对一致性。
原则
①发生统一性原则、②相对一致性原则、③空间连续性(区域共轭性)原则、④综合性原则和主导因素原则等。
方法
对每一个自然地理区域都可以采用向上而下的划分或自下而上的结合这两种自然区划方法。前者是通过对地域分异各种因素的分析,在大的地域单位内从上至下或从大至小揭示其内在的差异,逐级进行划分。后者是通过连续的组合、聚类,把基层的较简单的自然地理区域合并成为比较复杂的较高级的地域。
前者通常采用地理相关法和主导标志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后者主要在土地类型制图的基础上,把地域结构上和发生上有空间联系的相毗邻的地域合并起来,成为具有完整地域结构的各个区域。这种方法简称类型组合法。
无论采用那种区划方法,首先都必须注意到地域结构的层次性,即存在不同等级的自然地理区域,确定各地域之间的层次关系,并建立区划的等级系统。其次,须重视各层次、各区域单位中的地域结构研究,即注意区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物质和能量运动在空间上的联系性,以及其发生发展上的共同性。
最后,根据上述的区域层次关系和结构上相联系性质和特点,确定划区的具体指标和标志,划出各区域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