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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發行方式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漢字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四大文字之一[1],也是我們國家優秀文明歷史的象徵,一直沿用至今,一個簡單的文字也道出了我國人們的聰明才智[2],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華兒女,成就了中華民族一代又一代的輝煌。

名詞解釋

股票發行方式是指是公司通過何種途徑發行股票。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股票的發行方式

總的來講,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非公開直接發行也稱私募或內部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非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範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2、公開間接發行也稱公募。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範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間接發行,根據受託責任不同分為代銷發行和包銷發行。

(1)代銷發行,是指發行人委託有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代辦銷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銷機構只是同意按照發行人委託的價格儘可能地銷售股票,只收取手續費和其他有關費甩,發行風險由發行人承擔,到期銷售不完的股票退給發行人。

(2)包銷發行,是指發行人與代理發行機構簽訂合同,委託其發行股票,並且規定在承銷期內如果不能足額發行,尚未銷售的股票由受託方收賄,然後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接市價出售。包銷發行下。股票發行的風險性實際上轉移給了包銷發行機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