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1]。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相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結果。
(六)負責辦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省、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六)負責承辦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實和年度考核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管理和社情民意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2]、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三)管理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鄭州辦事處;領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指導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和市發展研究中心工作。
(十四)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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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焦作市人民政府機構,焦作市人民政府
- ↑ 新時代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的目標、思路與重點 ,搜狐,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