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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憲》,中國古代天文學著作。張衡撰。原書已佚,因南北朝梁代劉昭在注 《續漢書·天文志》作了引錄而傳存後世。也見於唐李淳風 《乙巳占》和瞿曇悉達 《開元占經》卷1等書。明張溥曾將之輯入所編的 《張河間集》中。劉昭注所引全文約1 300餘字。清人嚴可均編輯《全後漢文》時還從唐代類書中輯得2段不見於劉昭注等所引的文字。近世呂子方更進而提出,今傳 《靈憲》並非全文,而僅是一部龐大著作的序言。其主要論據是除嚴可均所輯得的上述2段外,還在南宋鄭樵 《通志·天文略》中發現了大量張衡的關於星官的文字,這些文字均屬 《靈憲》佚文。但因為自 《隋書·經籍志》以來的目錄著作中均載 《靈憲》只1卷,如以 《通志》中文字補入,則內容將大增;且《靈憲》明言,張衡星官體系共320官2 500星,而《通志》所引並不出三國吳太史令陣卓所定的283官1464星的體系之外;又,比鄭樵早幾個世紀的瞿曇悉達在 《開元占經》 中引書眾多,卻並無鄭樵所引的文字在內,因此,鄭樵所引是否張衡所著已屬可疑; 即使是張衡所作,是否是 《靈憲》佚文也還難說。本書收編於《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內容簡介
《靈憲》序文說明,天文學家 (文中托稱「先王」)要研究天體運動,必須先將渾儀安裝準確,才可開始進行。
正文大體分為以下數段: 1. 發展了 《老子》、《淮南子》的宇宙起源說,認為宇宙最初是一派無色無形的陰靈精氣; 此後成為渾沌不分,無法量其遲速的太素之氣; 太素之氣分化出在外清氣,形成天。在內濁氣,形成地。清、濁兩氣互相交合,形成萬事萬物。而地上的事物和天上的則有相對應的關係。2.指出了天是個極近似球的橢球體,地則是半個橢球體。天地之外有無限廣袤的宇宙。3. 測定了日、月的角直徑為周天的1/736,即為29』24」,與近代測定值誤差不超過3』。4. 指出了太陽自己發光,月亮則是太陽光照射所及的地方才發光。太陽在地的反對一面是太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稱為暗虛,當月亮進入暗虛時就發生月食。5. 指出了全天有星官320個,星2 500顆。其中 「海人之占」的不算在內。後者大概是指航海到南方所見到的中原地區看不到的南天星。又認為天上還有微弱的暗星總共11 520顆。這個數字當然不對,但是提出了有微弱暗星的概念卻是正確的。6.指出了日、月、五星並不附在天球上,而是離天有遠近。「近天則遲,遠天則速」。由此在中國天文學史上第1次提出了天體運動有快慢及行星有逆行的理性解釋。
7.金、木、水、火、土5顆行星分成2類,木、火、土星是日類,金、水星是月類。其這樣分類的理由是在行星的一個會合周期中,木、火、土星都只能從晨出東方開始被觀測到,以後到夕沒西方開始在太陽光中隱沒不見;而金、水: 星則可以象月亮一樣,夕出西方。這個分類正與內行星及外行星的分類相合。不過,《靈憲》稱金、水星 「附於月」,這個說法當然是錯誤的。《靈憲》 中還有其他許多錯誤。如,以為恆星是由地上山嶽所宣之氣,精華成於天而成為星的。如,以日為陽,應為奇數,故有三足烏;月為陰,應為偶數,故有四足兔。如,認為行星之間有妖星出沒無常,行度不定,以宣示吉凶。不過,這一說法到頗有點把妖星 (這裡所說主要是彗星)就軌道而言看作是與行星相仿的意味。又如,把地看作有半個天球之大,這就使行星和月亮因反射日光而發光,以及月食原理等的科學解釋都發生了問題,而成為玄奧虛幻的牽強之說。
不過,總的說來,瑕不掩瑜,《靈憲》中的成就使張衡在中國天文學史上居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作者簡介
張衡 (78—139),字平子,中國河南南陽人。中國古代天文學家,機械製造家和文學藝術家。曾任太史令達14年之久。於公元111年受漢王朝公車特徵,拜郎中。114年遷尚書郎,次年遷太史令,121年遷公車司馬令,126年復遷太史令。133年遷侍中。136年拜河間相。139年征拜尚書。就在這年逝世。張衡生平科技創造很多。主要的兩件是造渾天儀,開創了中國水運渾象——機械時計的先河; 創候風地動儀,為世界最早的地震儀。《靈憲》則是其天文學思想的全面總結。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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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文獻的概念,豆丁網,2008-11-13
- ↑ 著作與論文的優勢對比,新浪博客,201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