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
职责调整
(一)将原濮阳市企业服务局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其承担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二)将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政府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的相关工作;盐业行政管理、市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三)将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增加煤炭经营许可初审职责。
(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订工业经济运行中主要生产要素的年度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2]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担煤炭经营许可初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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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濮阳市政府机构,濮阳市人民政府
- ↑ 名词解释:什么是“国防动员”?,搜狐,2009-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