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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英伸(1967年7月26日-1987年5月15日),是台湾原住民邹族人,前阿里山乡乡长汤保富之子,叔公汤守仁为当年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受难者。
目录
生平
汤英伸曾就读嘉义师专,后因故休学。1986年初,为负担家计,从阿里山乡特富野(当时称“吴凤乡”)前往台北市谋职,他根据报纸上的西餐厅征人广告前往应征,但不料该餐厅的真面目是求职介绍所,误入求职陷阱的汤英伸被介绍到位在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一三七巷四十九号的“翔翔电脑干洗店”工作,并且欠下了介绍费三千五百元,又遭到雇主扣留身份证,还被迫超时工作。1月25日,工作九天后,汤英伸酒后与雇主发生冲突,杀害了雇主夫妻和雇主二岁大的女儿,一共杀害三人,汤英伸犯案后前往警局投案,因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定谳。
因此案涉及原住民遭到汉族欺压、歧视和剥削等敏感问题,而引发天主教单国玺主教为首的社会各界声援汤英伸[1],并且向总统蒋经国请愿,希望能够“枪下留人”,但最后仍于1987年5月15日执行枪决,汤英伸成为台湾最年轻死刑犯(19岁)。执行枪决时他拒绝法医为他施打麻醉药,因为他说“自己罪有应得、所以必须接这个刑痛”。[2]
- ↑ 朱立熙(曾是单主教的学生). 单枢机主教不为人知的小故事. 朱立熙个人网站. [2018-07-01].
- ↑ 阮ㄟ心情故事 【原住民少年死囚汤英伸】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8-31., 王光毅著,200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