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清史稿·洪亮吉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清史稿·洪亮吉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原文

洪亮吉,字稚存,江苏阳湖人。少孤贫,力学,孝事寡母。乾隆五十五年,成一甲第二名进士。性豪迈,喜论当世事。督贵州学政,地僻无书籍,购经、史、通典、文选置各府书院,黔士始治经史。任满还京,入直上书房。嘉庆三年,亮吉力陈内外弊政数千言,为时所忌。以弟丧陈情归。

大学士硃珪书起之,供职,与修高宗实录,第一次稿本成,意有不乐。将告归,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略曰:“今天子求治之心急矣,天下望治之心孔迫矣,而机局未转者,推原其故,盖有数端。亮吉以为励精图治,当一法祖宗初政之勤,而尚未尽法也;用人行政,当一改权臣当国之时,而尚未尽改也。风俗则日趋卑下,赏罚则仍不严明,言路则似通而未通,吏治则欲肃而未肃。今一则处事太缓,权私蒙蔽,事事不得其平者,不知凡几矣。千百中无有一二能上达者;即能上达,未必即能见之施行也。一则集思广益之法未备。盖恐一人之聪明有限,必博收众采,庶无失事。请自今凡召见大小臣工,必询问人材,询问利弊。所言可采,则存档册以记之;倘所举非人,所言失实,则治其失言之罪。”

书达成亲王,以上闻,上怒其语戆,落职下廷臣会鞫,面谕勿加刑,亮吉感泣引罪。拟大辟,免死遣戍伊犁。明年,京师旱,上祷雨未应,命清狱囚,释久戍。诏曰:“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即有亦论官吏常事于君德民隐休戚相关之实绝无言者岂非因亮吉获罪钳口不复敢言朕不闻过下情复壅,为害甚钜。亮吉所论,实足启沃朕心,故铭诸座右,时常观览,勤政远佞,警省朕躬。今特宣示亮吉原书,使内外诸臣,知朕非拒谏饰非之主,实为可与言之君。诸臣遇可与言之君而不与言,负朕求治苦心。”即传谕释亮吉回籍。亮吉至戍甫百日而赦还。后十年,卒于家。 (选自《清史稿列传一百四十四》,有删节)

译文

洪亮吉,字稚存,是江苏阳湖人。少年时就失去了父亲,家里贫穷,读书用功,侍奉寡居的母亲很孝顺。乾隆五十五年,洪亮吉考中一甲第二名进士。洪亮吉性情豪迈,喜欢议论时事。洪亮吉被任命为贵州学政,贵州地处偏僻,缺少书籍,洪亮吉购买经、史、通典、文选等放置在各府书院,贵州地方的学士才开始研究经史。洪亮吉任满回到京城后,进入上书房值班。嘉庆三年,洪亮吉竭力向朝廷陈述几千字的内外弊政,被当时权势所忌恨。于是洪亮吉以弟弟死为借口陈述情况辞职归家。

大学士硃珪上书皇帝启用洪亮吉,洪亮吉任职后,参与编修清高宗实录,第一次稿本完成后,洪亮吉心中有不满意之处。在准备告辞归家时,洪亮吉上书军机王大臣谈论时事,大致说:“当今天子追求治理天下的心思十分着急啊,天下民众盼望治理的心思更加急迫啊,然而社会治理情况之所以未有转变的原因,推究其中原因,大致有几点。我认为要励精图治,应当真正效法祖宗当初为政的辛勤传统,然而可惜还没有完全效法到;在用人行政方面,应当彻底改变权臣当政之时的状况,然而可惜还没完全改变社会风气 。

洪亮吉的这封信写好后送到亲王手中,亲王把它交给皇上看,皇上因为信的语言戆直而发怒,削去洪亮吉的官职交给大臣会同审讯,并且当着洪亮吉的面告诉大臣们不要对洪亮吉施加刑法,洪亮吉感动得痛苦流涕承认罪过。官员们准备对洪亮吉处以死罪,皇帝免去他的死刑发配到伊犁谪戍。第二年,京城发生旱灾,皇上祈祷上天下雨没有回应,就命令清理关在监狱的囚犯,释放哪些长久被关押的犯人。皇帝的诏书说:“判罪洪亮吉之后,在朝廷上敢谈论时事的人越来越少。即使有人谈论,也只是谈论些官吏中经常发生的事,对于有关皇帝品德和民间利害的实情,却一个也没有谈论的。

难道是因为洪亮吉获罪了,大家就封住嘴巴不再敢说话?我不能听见办错的事,再加上下面的情况又被蔽塞,这害处十分巨大啊。洪亮吉所说的,实在足以让我的内心丰富,所以我把它铭刻在座位右边,时常观览,提醒我勤于政务、远离奸佞,让我时时警惕反省。现在我特意向大家宣示洪亮吉的原稿,让朝廷内外的官员知道我并不是拒绝谏言粉饰过错的君主,实在是一个可以与之谈论时弊的君王。官员们碰到我这样可以与之谈论时弊的君王却不同他谈论,就辜负了我追求天下大治的苦心。”并且马上传令释放洪亮吉回到原籍。洪亮吉到达谪戍之地刚一百天就被赦免回家。十年之后,在家中去世。[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