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民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淮阳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组成部门[1]。承担着救灾救济、复退军人安置、优抚工作、社团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地名管理、行政区划、城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殡葬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龄工作等项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3、负责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
4、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救济 、 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5、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抓好军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抚恤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宫、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及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指导乡镇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置划分、调整、撤消、更名及界线变更。
8、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城乡社会福利进行宏观管理。
9、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老龄工作。
10、负责全县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登记[2] 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和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统计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费的监督检查。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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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淮阳县政府组织机构 ,中国淮阳
- ↑ 4类社团可直接到民政登记 ,搜狐,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