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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务员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根据省公务员局授权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2],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市政府行政表彰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行政表彰奖励工作。
(七)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处长5名、副处长5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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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济南市新公开八部门职责,道客巴巴,2012-03-04
- ↑ 【普法进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搜狐,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