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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區圖書館始建於1956年10月,位於山東省泰安市望岳東路9號泰安市文化藝術中心內。建築面積1.9萬平方米,設計館藏量100萬冊,讀者閱覽座席2000個。泰安市圖書館館內藏書70餘萬冊,電子圖書30萬冊,其中古籍2000餘冊,期刊報紙合訂本2萬冊,地方文獻6000冊。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國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結果公布,泰安市圖書館被為一級圖書館[1]

基本介紹

泰安市圖書館始建於1956年10月, 位於山東省泰安市望岳東路9號泰安市文化藝術中心內。建築面積1.9萬平方米,設計館藏量100萬冊,讀者閱覽座席2000個。截至目前,泰安市圖書館館內藏書70餘萬冊,電子圖書30萬冊,其中古籍2000餘冊,期刊報紙合訂本2萬冊,地方文獻6000冊。現訂閱報紙230種,期刊1700種。每年舉辦各類公益性講座、讀者活動,是一個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閒等功能於一體的現代化公共圖書館。館內內設研究輔導部、地方文獻部、歷史文獻部、采編部、讀者活動部、辦證處、外借部、期刊閱覽室、少兒圖書館、計算機網絡中心、自修學習室等。圖書館本着讀者至上、藏書為用的原則免費向社會公眾開放。

展廳展館

采 編 部

采編部是圖書館基礎業務部門之一,是圖書館工作的源頭。

采編部主要負責整個圖書館圖書文獻資料的採訪、加工、編目工作,具體可分為採訪、編目兩個部分。採訪工作主要是根據泰安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狀況、讀者的需求、館藏合理化和每年的購書專項經費情況制定採購計劃。

編目工作主要是對驗收後的合格圖書進行加工、分類,將圖書做成標準的MARC數據格式輸入數目數據庫[2],經審校後轉入中央館藏庫。

采編工作是圖書館圖書收藏、閱覽和流通工作基礎和保障。

期 刊 部

期刊部是泰安市圖書館重要的對外服務窗口,為讀者提供各類報紙和雜誌的預覽,內容涵蓋時政、文學、經濟、法律、養生、休閒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全部實行開架閱覽。期刊部全年對外開放,熱忱歡迎您成為我們的讀者,希望在實現終身教育、全民教育的道路上能與您共同成長!

少兒館簡介

少兒圖書館(少兒部)是泰安市圖書館專門對未成年人開放的借、閱一體的綜合部室。每年寒暑假根據小讀者的特點和閱讀習慣,都舉辦豐富多彩讀書活動。

館藏資源

現有館藏25萬冊(件)。古籍圖書10000餘冊,視聽文獻、電子出版物200餘種,藏書以文學藝術、基礎科學、科普讀 物、地方文獻為主要收藏。目前持證讀者10000人,年接待讀者30萬人次,每周開放56小時。

實用信息

文獻借閱須知

1、本館實行免費開放。

2、一樓少兒圖書開展借還工作、期刊閱覽工作;辦證處開展讀者卡辦卡、退卡工作;二樓文獻借閱中心,開展圖書借還、期刊報紙閱覽工作。三樓以上區域暫不對讀者開放。

3、請在開放區域保持安靜,勿在館內大聲喧譁,讀者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接聽手機請到室外。

4、館內實行全方位監控,請注意文明舉止。

5、愛護館內各種設備和財物,請勿在閱覽桌上刻劃、塗寫,未經允許請勿挪動或擺弄各種設施。

6、注意保持衛生。請勿隨地吐痰;請勿亂拋廢物、廢紙;請勿吃食物

7、自覺維護館內閱覽秩序,不得以各種物品搶占閱覽座位。

8、圖書館是防火單位,實行全館禁煙。

9、讀者不得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以及館內公共區域內的強弱電機房,自行進入後果自負。

10、尊重圖書館工作人員,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借閱規則

1、請勿攜帶書包、食品進入文獻借閱中心。

2、為方便讀者,本中心為全開架式借閱服務,嚴禁讀者攜書入內,自覺將開架書籍放回原處。

3、憑讀者卡借書,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轉借他人。

4、每個讀者卡可借圖書3冊,借期30天,讀者所借圖書當天不得辦理還書手續,如未能在借期內閱完,可到館辦理續藉手續或電話續借1次,期限30天,每種圖書只能續借一次,過期圖書不可續借。

5、開架期刊報紙類僅供室內閱覽,不得外借;每次限取一冊,閱畢請自覺放回原處。

6、複印書刊資料,須辦理複印手續,在指定地點複印,複印後請立即歸還。

7、愛護圖書,不得丟失、撕剪、污損;借書時請當面檢查,發現有缺頁或污損應及時聲明,以明確責任;還書時發現有新的缺頁或污損由還書人負責,並視其損壞程度按書價1-2倍賠償,丟失及完全破損的圖書須按原書價3倍賠償,竊書者每冊按5倍罰款。

8、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泰安市圖書館所有。

少兒圖書館借閱規則

1、本館為5-12歲的少年兒童免費提供借閱服務。

2、憑讀者卡借書,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轉借他人。借書期限為30天,每逾期一天每冊收過期費0.2元。

3、借出的圖書當天不得辦理還書手續,外借圖書需要延期借閱的,可持證到館辦理續藉手續或電話續借,續借期限仍為30天,每種圖書只能續借一次。

4、學齡前兒童只允許一位家長陪讀。

5、開架期刊僅供室內閱覽,不得外借;每次限取一冊,閱畢請自覺放回原處,不得帶出本室。

6、愛護圖書,不得丟失、撕剪、污損;借書時請當面檢查,發現有缺頁或污損應及時聲明,以明確責任;還書時發現有新的缺頁或污損由還書人負責,並視其損壞程度按書價1-2倍賠償,丟失及完全破損的圖書須按原書價3倍賠償,竊書者每冊按5倍罰款。

7、讀者應自覺遵守本館制度,不得在室內大聲喧譁、隨地吐痰及亂丟雜物等,注意儀表,不准穿背心、拖鞋入館。

借閱規則

文獻借閱中心借閱規則

1、請勿攜帶書包、食品進入文獻借閱中心。

2、為方便讀者,本中心為全開架式借閱服務,嚴禁讀者攜書入內,自覺將開架書籍放回原處。

3、憑讀者卡借書,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轉借他人。

4、每個讀者卡可借圖書3冊,借期30天,讀者所借圖書當天不得辦理還書手續,如未能在借期內閱完,可到館辦理續藉手續或電話續借1次,期限30天,每種圖書只能續借一次,過期圖書不可續借。

5、開架期刊報紙類僅供室內閱覽,不得外借;每次限取一冊,閱畢請自覺放回原處。

6、複印書刊資料,須辦理複印手續,在指定地點複印,複印後請立即歸還。

7、愛護圖書,不得丟失、撕剪、污損;借書時請當面檢查,發現有缺頁或污損應及時聲明,以明確責任;還書時發現有新的缺頁或污損由還書人負責,並視其損壞程度按書價1-2倍賠償,丟失及完全破損的圖書須按原書價3倍賠償,竊書者每冊按5倍罰款。

8、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泰安市圖書館所有。

少兒圖書館借閱規則

1、本館為5-12歲的少年兒童免費提供借閱服務。

2、憑讀者卡借書,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轉借他人。借書期限為30天,每逾期一天每冊收過期費0.2元。

3、借出的圖書當天不得辦理還書手續,外借圖書需要延期借閱的,可持證到館辦理續藉手續或電話續借,續借期限仍為30天,每種圖書只能續借一次。

4、學齡前兒童只允許一位家長陪讀。

5、開架期刊僅供室內閱覽,不得外借;每次限取一冊,閱畢請自覺放回原處,不得帶出本室。

6、愛護圖書,不得丟失、撕剪、污損;借書時請當面檢查,發現有缺頁或污損應及時聲明,以明確責任;還書時發現有新的缺頁或污損由還書人負責,並視其損壞程度按書價1-2倍賠償,丟失及完全破損的圖書須按原書價3倍賠償,竊書者每冊按5倍罰款。

7、讀者應自覺遵守本館制度,不得在室內大聲喧譁、隨地吐痰及亂丟雜物等,注意儀表,不准穿背心、拖鞋入館。

其他信息

服務公約

一、確立職業觀念,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嚴格遵守開放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崗,不串崗。

二、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對工作認真主動,精益求精。適應時代需求,勇於開拓創新。

三、文明服務,熱情周到,舉止莊重,儀表整治,禮貌相待,態度和藹,語言文明,真誠服務讀者。

四、室內衛生整潔,窗明几淨。書架、書刊擺放整齊有序,室內保持安靜,不能干擾讀者。

五、做好諮詢,有問必答。自己解答不了的問題,應提供進一步諮詢的部門或途徑,不能敷衍了事。

六、處理違章,公正合理,尊重讀者,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行事。並要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以理服人,處罰公正合理。

七、虛心聽取讀者意見,不與讀者爭吵,工作中出了差錯,要主動向讀者道歉。對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的讀者,要好言相勸,不能不斷改進語訓斥。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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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