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承辦省級領導同志會見來訪外賓和出國訪問事宜;管理全省與外國友好省州(縣)、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全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與我駐該地區國家使領館聯絡和外國駐華大使來豫的接待工作;負責辦理邀請外賓來豫訪問的有關事宜。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1],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全省因公出國(境)的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外事、僑務、港澳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協調指導全省外事活動和對外友好交往;承辦省級領導對外交往事宜。
(三)負責組織接待來豫訪問的重要外賓;指導和協調全省涉外禮賓工作。
(四)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豫活動的管理和來豫採訪外國記者的管理;負責全省領事業務;審核在豫舉辦國際會議事宜。
(五)歸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豫工作;指導全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指導、推動全省對外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六)調查研究全省僑情和僑務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僑務信息;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指導省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僑務工作。
(七)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豫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涉僑捐贈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八)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開展對台工作[2]。
(九)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傳及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十)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工作聯繫。
(十一)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省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協同有關部門和省轄市、縣(市、區)推動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省內企業在香港、澳門的有關協調工作。
(十二)承擔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河南機構改革啟動 調整單位91個涉及13865人,中國廣播網河南分網,2009-02-26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河南省人民政府,200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