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信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杭州市信访局是隶属于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县(市)和市直属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其办理情况。(二)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或去上级机关的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三)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事项。直接处理、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有关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事项。(四)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情况,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五)指导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总结推广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组织培训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指导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部门的办公自动化[1]建设。(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二、组织起草有关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文件和法规、规章草案;三、负责综合反映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动态和信息;四、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宣传、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六、组织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七、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办信处
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以及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转办、交办的来信;二、负责重要来信的交办、督办、自办;三、综合分析来信情况,提供和编写有关信息;四、指导全市各级信访部门来信处理业务工作,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接访处
主要职能: 一、负责接待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二、负责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三、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四、协调处理群众到上级机关的上访事项,负责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提供和编写有关信息;五、指导全市来访处理业务工作,指导开展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工作。
督查处
主要职能: 一、负责督办或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等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事项,并做好审结、报告、反馈工作;二、组织或参与重大疑难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三、协助处理来市和去上级机关的集体上访;四、组织有关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综合调研处
主要职能: 一、负责综合反映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动态和信息; 二、组织起草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文件和法规、规章的草案;三、组织有关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信访和来电反映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负责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
复查复核处
主要职能: 一、承担由市信访局办理的复查复核工作;二、负责对信访人得出的复查复核申请进行审核;三、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有关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四、审核以市政府名义答复信访人的复查复核意见;五、指导、督促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六、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领导班子
郑蓉,职务: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市长公开电话(网上信访)工作。分管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处(网上受理处)、综合调研处。
代能进,职务: 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重要信访件、领导批示件,中央、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件等信访事项的督查办理工作、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分管督查处、复查复核处。
王永健,职务: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市长信访联络员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办信处(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杨钊,职务: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财务审批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2]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
郝 慧,职务:复查复核处处长,工作分工:复查复核处。
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本机关网站上查阅或下载;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杭州市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杭州市档案馆(香积寺路3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杭州政报》及有关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不少于半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查阅上述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公开时间为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
(二)受理机构。
网上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受理。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 [6] 。
当面申请受理。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地址为:杭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00。
(三)申请的提出。
提出申请公开的公民或法人,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子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
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在线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以下流程图: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认为本机关有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文献
- ↑ 自动化的定义以及优缺点 ,搜狐,2019-08-14
- ↑ 办公室岗位职责 ,搜狐,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