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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良 (副市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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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良 (副市長)
圖片來自chinatimes

朱良(1960年|3月),男,漢族,曾任營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營口市公安局[1] 局長等職務,後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生平

朱良是研究生學歷。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錦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科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察專業學生;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副局長、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遼寧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員;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正縣級);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錦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錦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營口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營口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市級待遇)。2004年11月5日召開的營口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任命朱良為營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決定。

補充

因在擔任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接受以董寶軍為首的黑勢力的賄賂,幫後者整治仇家,原營口市副市長兼營口市公安局局長朱良於2006年被遼寧省海城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七萬元人民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