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 (谭咏麟演唱歌曲)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曾经》是由谭咏麟演唱的歌曲,收录于专辑《墙上的肖像》。谭咏麟亲自作曲,向学怀作词,卢东尼编曲。是电视剧《黄金十年》的插曲,获得了1987年十大劲歌金曲第一季季选。
歌曲简介
中文名称:曾经
歌曲演唱:谭咏麟
音乐风格:流行、情歌、中国风
歌曲语言:普通话、粤语
歌曲歌词
曾经朝晚都相见
曾经讲我的志愿
幕幕印象揭开童年
是你是我在当天
曾经枕进于我的肩
曾经轻吻于你的脸
是热爱热爱的从前
未觉未觉又一天
声音仍在耳边
仍在我心里一转再转
痴心留住昨天
留住我跟你依偎眷恋
曾想跟你过每一天
曾经因你触了电
日夜也令我心甜甜
就算换了另一天
仍一点也不改变
时光改变了每一天
人生闪了千百段
为什会在我心仍然
望你望你在身边
仍一点也不改变
歌手简介
歌手资料
家庭状况:父母、五姊妹
排行:老三
小学读的学校:北角官立学校、赛马学校中学读的学校:筲箕湾官立学校
大学读的学校:新加坡义安大专
学历:大专经济系
外号:金马伦、风火伦、火窝伦、靓仔伦、幸运伦、飞仔伦、校长伦、谭校长
第一张个人大碟:《反斗星》
第一部电影:《大家乐》——温拿乐队集体拍摄
第一部电视剧:《天虹》——香港无线电视TVB
第一份工作:打字机推销员
白金唱片数目:十九张
所属唱片公司:宝丽金、环球
乐队经历:Loosers(失败者),Wynners(温拿)
会用的乐器:电子琴、打击器乐
嗜好:球类、音乐
心愿:继续做好本分
最喜欢的衣服:意大利及日本Style的衣服
最喜爱的食物:云吞面、海南鸡饭、日本菜、海蜇、鸡粥、鲜蚝
最喜爱的水果:芒果、橙
最喜爱的动物:狗、老虎
最喜爱的国家:日本
最喜欢居住的地方:香港、夏威夷
最希望去的地方:巴黎、新西兰、瑞士
最喜欢的歌手:MichaelJackson(迈克尔·杰克逊),DavidBowie,CatStevens,JoanBaez,ShirleyBassey,TheBeatles,NatKingCole
最喜欢的演员:RobertRedford,ClintEastwood,周同攀,FayeDunaway
喜爱的电影:《大风暴》、《Waterloo》、《战血染征袍》、《大丈夫》
最难忘的事:1981年获金马奖最佳男主角;1982年赴美演出;1984年4月28日一天获六项音乐奖;1985年在香港完成20场个人演唱会;1989年再次刷新记录连开38场演唱会。
最喜欢的颜色:白、蓝、黑、深的颜色
最讨厌的颜色:橙色
最喜欢的运动:足球、滑雪
最喜欢的娱乐:足球
最失望的事:踢足球没有父亲的水平
最想做的事:与外星有接触 [1]
早年经历
谭咏麟1950年8月23日出生在香港北角,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两个姐姐、三个妹妹,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谭咏麟的父亲谭江柏是一位足球运动员。受到父亲的熏陶,谭咏麟从小就酷爱足球。大学时期,他听从家人的建议到新加坡攻读经济学专业。
大三那年,他突然染上恶疾,几乎病得不成人形。谭咏麟的母亲立即把儿子叫回香港静养,他的学业只能暂且搁浅。谭咏麟病好以后不想再念书,于是就开始工作。
他找到了一份邮递员的工作,每天起得早、睡得晚;天刚亮,他就要提着两个装满信件的布袋出门工作,一整天下来几乎要跑遍港岛的大街小巷,而薪水仅有220港币。之后,因为很爱唱歌,晚上还要去夜总会登台,谭咏麟辞去了邮差的工作,改去商店里卖文具。
人物评价
谭咏麟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流行乐坛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在温拿乐队时代他就屡屡创造了白金唱片销量的成绩,1984年在香港无线电视举办的十大劲歌金曲40首季选歌曲中,谭咏麟一人占有10首歌曲,并在年终囊括了香港乐坛的多项大奖。1985年他在香港红馆连开 20场个人演唱会,1989年再次刷新个人纪录,在香港红馆一连举办了38场演唱会,而他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大球场演唱会为歌迷们津津乐道,其中的金曲如《讲不出再见》备受乐迷的喜爱。
20世纪80年代对于谭咏麟是一个经典的时期,他在这个时期的高产震惊了香港乐坛。1984初到1985年初,他推出的三张唱片《雾之恋》,《爱的根源》,《爱情陷阱》被誉为“爱情三部曲“,其音乐剔除之前粤语流行歌的俚语,从而以更雅俗共赏的方式创造出唯美、细腻、浪漫的词风和曲风,也从模式的高度定义了之后香港流行音乐的走向 。
谭咏麟对于音乐的不断汲取和创造,使他不会落后于时代,更与香港流行乐坛一起进步和发展。比如他把刀郎的音乐推荐到香港,不仅证明了他的与时俱进,更证明了他音乐胸怀的开放,善于不断地用音乐元素来新陈代谢,而他通过夹Band的模式与Mr乐团的合作,同样重新激活了他在“温拿”乐团时的精气神,从而从内在摇滚起来(乐评人爱地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