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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樊莹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樊莹,字廷璧,常山人。天顺末,举进士,引疾归养。久之,授行人,使蜀不受馈,土官作却金亭识之。成化八年,擢御史。山东盗起,奉命捕获其魁。清军江北,所条奏多著为例。改按云南,交阯诱边氓为寇,驰檄寝其谋。出知松江府。运夫苦耗折,莹革民夫,令粮长专运,而宽其纲,用以优之。赋役循周忱旧法,稍为变通,民困大苏。忧归,起知平阳。弘治初,诏大臣举方面官。侍郎黄孔昭以莹应,尚书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黄河为患,民多流移。莹巡振,全活甚众。河南田赋多积弊,巡抚都御史徐恪欲考本末,众难之。莹曰:“视万犹千,视千犹百耳,何难。”

恪以属莹部吏钩考,旬日阅,宿蠹一清。四年,迁应天府尹。守备中官蒋琮与言官讦奏,所蔓引多至罪黜。莹承命推鞫,初若不为异者,琮大喜。后奏其伤孝陵山脉事,琮遂下狱,充净军。七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结两广瑶、僮为寇莹谕之散余党戮首恶十八人岁余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荐起故官抚治郧阳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命莹巡视。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者千七百人。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本部尚书。武宗践祚,致仕归。刘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连及莹,削籍。明年,又坐减松江官布,罚米五百石输边。莹素贫,至是益窘。三年十一月卒,年七十五。瑾败,复官,赠太子少保,谥清简。莹性诚悫,农月坐篮舆戴笠,子孙舁行田间,曰:“非徒视稼,欲子孙习劳也。”其后人率教,多愿朴力学者。 (节选自《明史·樊莹传》)

译文

樊莹,字廷璧,是常山人。天顺末年,他考中进士,托病回家调养。过了很久,樊莹被授行人之职,出使蜀地不接受馈赠,当地土司修建“却金亭”纪念他。成化八年,他被提拔为御史。山东盗贼起事,樊莹奉命捕获他们的首领。整顿江北的军队,他上奏的条文大多被定为例规。樊莹改任云南巡按,交阯引诱边境百姓做贼寇,他快速传送檄文制止他们的阴谋。出任松江府知府。运粮的民夫苦于运输中的损耗,樊莹取消民夫,令粮长专门运输,并放宽运输的要求,费用上优惠他们。赋役按照周忱的旧办法,稍作变通,百姓的困境大为缓解。服丧回家,后起用为平阳知州。

弘治初年,(朝廷)诏令大臣推荐地方官员。侍郎黄孔昭拿樊莹应荐,尚书王恕也器重他,他被提拔为河南按察使。黄河泛滥成灾,百姓大多流离失所。樊莹巡察赈救,保全存活的人很多。河南田赋多有积弊,巡抚都御史徐恪想调查积弊产生的原因,众人觉得这有困难。樊莹说:“把一万人看成一千人,把一千人看成一百人罢了,有什么困难?”徐恪把这事委托给樊莹的部吏调查,十天之内,积弊全部查清。弘治四年,樊莹升迁为应天府尹。守备宦官蒋琮与谏官互相上奏攻击,所牵连的人大多被判罪罢免。樊莹奉命彻查此事,开初好像没查出异样的情况,蒋琮非常高兴。

后来樊莹上奏他破坏孝陵山龙脉的事,蒋琮就被关进监狱,并发配到净军中。弘治七年,他调任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寇勾结两广瑶人、僮人作乱,樊莹劝告他们遣散余党,杀了首恶十八人。过了一年多,因病请求退休。(樊莹)在家闲居七年,朝廷内外一同推荐,被起用担任原官巡抚治理郧阳,不久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弘治十六年,云南景东卫白天昏暗了七天,宜良地震如雷鸣,曲靖多次发生大火,贵州也多有灾害异常,朝廷命令樊莹巡行视察。他到达后就弹劾镇巡官员的罪行,罢免不称职的文武官员一千七百人。查访得知景东的变乱,是指挥吴勇侵吞公款,企图逃脱罪责,借云雾阴暗模糊虚张其事,樊莹弹劾吴勇并定罪。返回后升任南京刑部尚书。武宗即位,樊莹退休回家。刘瑾因联合核查隆平侯争袭爵位之事,牵连到樊莹,削除他的名籍(官名)。

第二年,又因减少松江官布,罚米五百石输送到边疆。樊莹向来贫穷,到这时更加困窘。樊莹三年十一月去世,时年七十五岁。刘瑾失败后,樊莹恢复原官名,追赠为太子少保,谥号清简。樊莹为人真诚,农忙时坐着篮舆,戴着斗笠,让子孙抬着在田间行走,他说:“不只是看庄稼,是想让子孙习惯于劳动。”他的后人遵循教诲,大多敦厚朴实勤奋学习。[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