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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刘体乾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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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刘体乾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刘体乾,字子元,东安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改兵科给事中,司礼太监鲍忠卒,其党李庆为其侄鲍恩等八人乞迁。帝已许之,以体乾言,止录三人。 帝以财用绌,诏廷臣集议。多请追宿逋,增赋额。体乾独上奏曰:“苏轼有言:‘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费是也。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敕请曹,清革冗滥,减俸将不赀。宜著为令典,岁终使科道臣会计之,以清冗费。二冗既革,国计自裕。舍是而督逋、增赋,是扬汤止沸也。”于是部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从之。

累官通政使,迁刑部左侍郎。改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隆庆初,进南京户部尚书。南畿、湖广、江西银布绢米积逋二百六十余万,凤阳园陵九卫官军四万,而仓粟无一月储。体乾再疏请责成有司,又条上六事,皆报可。

帝尝问九边军饷,太仓岁发及四方解纳之数。体乾奏:“祖宗朝止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各镇刍饷有屯田。其后加民粮,加盐课,加京运,而横费滋多。”因列上隆庆以来岁发之数。又奏:“国家岁入不足供所出,而额外陈乞者多。请以内外一切经费应存革者,刊勒成书。”报可。

诏市绵二万五千斤,体乾请俟湖州贡帝不从趣之急给事中李已言三月非用绵时不宜重扰商户体乾亦复争乃命止进万斤。逾年,诏趣进金花银,且购猫睛、祖母绿诸异宝。已上书力谏,体乾请从已言,不纳。体乾又乞承运库减税额二十万,为中官崔敏所格,不得请。是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又趣市珍珠黄绿玉诸物。体乾清劲有执,每疏争,积忤帝意,竟夺官。给事中光懋、御史凌琯等交章请留,不听。神宗即位,起南京兵部尚书,万历二年致仕,卒。赠太子少保。 (选自《明史•刘体乾传》,有刪节)

译文

刘体乾,字子元,是东安县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考中进士。授任行人之职,改任兵科给事中。司礼太监鲍忠去世,他的同党李庆为他的侄子鲍恩等八人请求升迁。皇帝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因为刘体乾进言(劝谏),只录用了三个人。

皇帝因为财用匮乏,诏令大臣集中讨论。大多请求追收以前欠下的赋税,增加赋税。只有刘体乾上奏说:“苏轼曾说过:‘生财之道,只在于去掉那些妨碍生财的问题。’如今最妨碍生财的问题有两个,这就是过多的官吏、过多的浪费。多一位官吏,就多一份费用。请求朝廷严格限制各署请授,清退冗余官员,减少俸资。应当著专门安排人员按照规制经办,年终让专任官员严格核算,以便清除冗杂的费用。这两二点革除以后,国家的收入自然会丰裕。舍弃这两条不办理却督促补收积欠、增加赋税,这是扬汤止沸。”于是提议请求各部淘汰各监局的人员匠人。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不断升迁官至通政使,升任刑部左侍郎。改任户部左侍郎,总管仓场。南畿、湖广、江西三地的银布绢米积欠二百六十余万,凤阳园陵九卫官军积欠四万,而仓库不够一个月的存粮。刘体乾两次上疏请求责成有关官吏(解决此事),又分条上书六件事,皇上都回复同意着办。 皇帝曾问九边的军饷,太仓内年发放的军饷以及各地贡纳的数量。刘体乾回奏说:“祖宗朝边镇只有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各镇军饷有屯田的收入。后来加了民粮,加了盐税,加了京运,因而浪费的也增加很多。”于是列上隆庆年以来每年发放军饷的数量。又上奏说:“国家每年的收入不足以供应支出,而额外上书请求支用的也很多。请求把朝廷上下一切经费应该保存和革除的(项目、数量),都刊刻成书(作为定例标准)。”皇上同意。

皇上诏令买二万五千斤丝绵,刘体乾请求等到湖州上贡(以后再决定此事)。皇帝不听,催促得很急。给事中李已进言说:“三月不是用丝绵的时节,不宜加重对商户的侵扰。”刘体乾也再次谏诤,皇上才命人只买一万斤。过了一年,诏令赶紧上供金花银,要用来购买猫睛、祖母绿几种奇珍异宝。李已上书极力劝谏,刘体乾请求听从李已的谏言,但是没有被采纳。刘体乾又请求承运库减税额二十万钱,被宦官崔敏阻碍,未得到回复。这时内廷供应已经很多了,屡次到户部取用太仓银,又催促购买珍珠黄绿玉几种东西。刘体乾清正刚直有坚持,常常上疏谏诤,多次违逆皇帝的心意,最后被免官。给事中光懋、御史凌琯等上奏章请求留任(刘体乾),皇上不听。神宗即位,刘体乾被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万历二年(1574)退休,去世。加赠太子少保之职。[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