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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說 |
中文名: 政治學說 屬性: 治制度確立了標準 提出: 利奧·斯特勞斯 |
政治學說是關於政治思想和政治哲學的一些言論。[1]
政治學說
利奧·斯特勞斯認為,按照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古典政治哲學的傳統,政治思想不能避開價值觀念,「無價值的」政治科學是不可能存在的。甚至在確定政治這個詞的意義時,任何人都必須涉及到目的,並在闡述全然是政治性的目的時,還為評價政治行為和政治制度確立了標準。再者,政治哲學是一個更大的整體的一部分,即哲學,或「尋求智慧」的一部分,亦即「尋求普遍性知識,尋求知識的總合」的一部分。 因此,就政治哲學而言,「就是試圖真正了解政治事務的性質以及正確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這兩方面的知識」。 在第一部分導言評論中,政治思想必須既涉及到被稱之為政治理論的一方面(試圖真正了解……政治事務的性質),也要涉及到被稱之為政治哲學的另一方面(試圖真正了解……正確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簡言之,政治學說離開政治哲學是不可想象的,「一般地說,不從政治哲學上做出評價,要對思想、行為或工作有所理解,是不可能的」。
什麼是政治哲學?斯特勞斯教授按照運用某一種或另一種概念的結果,尤其根據「社會科學實證主義」和「歷史循環論」的角度來判斷(斯特勞斯認為後者是「政治哲學不可忽視的對抗者」),並通過對「古典政治哲學」的概括和引伸,從而回答了這個問題。在什麼是政治哲學的問題上,斯特勞斯與薩拜因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他把自己的見解更多地建立在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上;他也不同意卡特林的建立在社會學和美學基礎上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