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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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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统战部(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成立于1950年8月,是中共武汉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1]、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及海外、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等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实现市委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市委统战部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对市委统战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全市统战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部机关办文办会、信息、督办、综合协调、文书管理、绩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政务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有关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联系各区统战工作及闻一多基金会工作;负责部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研究室(宣传办)

负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武汉统战工作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统战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活动;承担部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市领导讲话的起草、撰写及审核工作;联系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武汉统一战线及统战部门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负责部内刊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部机关对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联系、指导“两个关系史”研究中心等统战理论研究机构或社团的工作。

3、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和党外后备干部及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做好市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及有关特约人员的选聘工作;负责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大单位统战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市直统战系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考察等工作;负责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搞好党派机关干部的管理;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管理部机关及统战系统有关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党外代表人士档案资料;负责协调市直统战系统内有关人事方面的问题。

4、经济处

负责联系、培养、考察、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调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状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国企改革、感恩行动和光彩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加强与海内外工商社团的联络与交往;负责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出国(境)商务考察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非公经济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联系市工商联。

5、党派处(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大楼综合办公室)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全市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考察、推荐代表人士;负责市民主党派大楼的综合管理。

6、民族宗教处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各项方针政策,并就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培养新一代爱国爱教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指导对口援藏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指导市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联系市民宗委。

7、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负责指导全市无党派人士工作,联系市级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无党派人士的物色、培养、考察、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市直委局、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型国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开发区统战工作;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重点是做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承担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日常工作;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承担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武汉知联会工作的开展;联系市青年联合会,指导全市青年统一战线工作。

8、联络处

负责联系港澳台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中代表人物;负责做好港澳台海外及归国留学人员代表人士的建制安排;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促进与港澳台海外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有关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领导武汉海外联谊会、市黄埔军校同学会工作,指导武汉欧美同学会、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工作;联系市台办、市侨联。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调查了解和指导市直统战系统归口单位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工作;配合驻派纪检组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市直统战系统内设纪委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文明创建和小康扶贫等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