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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守夜禮
圖片來自天主教會新竹教區

復活節守夜禮[1] [2]基督宗教於逾越節三日慶典中,於復活主日前夜或天亮前所行的禮儀。

簡介

守夜祈禱是教會古老的習慣,基督徒的復活節是新的逾越節,但是基督徒的守夜,是因為在這一夜「耶穌基督摧毀了死亡的鎖鍊,凱旋地走出了陰府,真正的代罪羔羊為我們作了祭獻,祂的寶血保護閤家平安」(復活宣報詞)。

古代耶路撒冷羅馬教友家庭中,夜晚原有點燈,迎接光的習慣,聖業樂(熱羅尼莫)曾寫信給萊達,勸她「點上燈奉獻晚祭」,點燈時要說:「基督之光」,其餘的人答:「感謝天主」。教友把這種晚間之光視為基督──世界之光──的象徵。

聖週六守夜慶典置於復活三日慶典的中心。在復活前夕,教會守夜不眠,等待著基督的復活,並以聖事來慶祝。此前夕的全部慶祝儀式應在夜間舉行,始自黃昏後,結束在天明前。復活前夕的守夜禮本質上就是夜間的慶祝。大多數的團體在天亮之前的時間舉行。守夜禮分四個主要部分;燭光禮聖道禮洗禮聖祭禮

起源

聖週六由於是耶穌安葬於墳墓中的日子,初期教會並沒有特別的禮儀。這一天的思想集中於基督的死與安葬,因此應是一個哀慟與守齋的日子。重要的禮儀是夜間旳祈禱聚會,以感恩祭為其高峰與結束。

因此,古代慶祝復活節的主要成份有守齎、祈禱聚會、誦讀新舊約聖經、感恩祭、愛旳聚餐。其主要禮儀特點是在夜間舉行,因此,從古代傳下來的復活節禮儀均帶有夜晚舉行的特色。

教友每天晚上,尤其在與親友開始晚筵時,舉行這種迎光禮。此迎光禮由家庭進入到教會禮儀中,尤其聖週六守夜禮儀中,艾特麗亞聖地遊記(第四世紀)中記載,當時在主復活教堂中守夜禮或晚禱前均有燭光禮:點燃並降福蠟燭與燈,燭火是取自聖墳旁邊的常明燈。象徵光的來源是基督

東方教會中,第五世紀的一本「聖經選讀」曾提到這源自耶路撒冷的古老儀式:先點燃蠟燭,然後開始復活節守夜禮。之後,西方教會也逐漸採用了這種儀式,而加入一些新的成份。最初為復活守夜備有兩支大蠟燭,置於聖洗池或祭台旁。聖週星期四,教堂中所有燈裡的油,要倒入三個大型的掛燈中,懸在一隱密的地方點燃,直到守夜禮時。兩支大復活蠟燭即是由此燈取火點燃。今日禮儀中,仍保存的一支大型復活蠟燭祝聖儀式,源自高盧(今法國)一帶的禮節。直到一千年時,祝聖禮節只是簡單地劃十字聖號。到十一~十二世紀才引進了其他禮節:插入五個乳香釘、祝福經文、年代的數字等。

中心意義

復活節守夜禮,是除了慶祝耶穌復活外,同時會舉行入門聖事:入門聖事便是整個逾越節的核心。

候洗者和教徒藉著入門聖事重現耶穌復活,並以此使自身和整個教會死而復生,逾越更新。

儀式

燭光禮

復活節守夜禮的序幕,以火焰所帶來的光暗對比,象徵耶穌的復活。

  • 祝聖新火與復活蠟燭
  • 燭光遊行
  1. 於黑暗中祝福火焰
  2. 點燃復活蠟燭
  3. 詠唱「逾越頌」

聖道禮

弥撒」中所書寫的「聖道禮儀」,於聖經的選讀上,必定會選讀出古紀十四章以色列民過紅海的一段,因為此為新約逾越洗禮的預像。

入教聖事

聖洗聖事堅振聖事所組成。

須注意,若是成人受洗則必定得於受洗後立即領受堅振聖事;若無法領受堅振聖事,便不得領洗。[3]

  1. 聖洗聖事
  2. 堅振聖事

聖祭禮儀

請參閱維基百科「彌撒」此條目中所書寫的「聖祭禮儀」。

由於會有新教友的加入,因此於聖祭禮儀時應當提醒教友,聖體奧蹟是為入教聖事的最高峰。

參考文獻

1.《逾越——四旬期.聖周禮儀沿革及意義》,羅國輝,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出版,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