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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简称第二巴士)是中國廣州市經營公共汽車的巴士公司,前身为1994年10月8日成立的广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冠忠),現时是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汽)的控股子公司。
歷史
廣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是廣州二汽與香港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冠忠巴士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共同合資,於1994年10月8日成立的合作企業。根據合作企業合同,冠忠遊覽車出資支付廣州冠忠全部註冊資本76,000,000港元,而廣州二汽則投入若干巴士線經營權、土地使用權及辦公物業。廣州冠忠堅持在車廂外使用繁體中文的「廣州冠忠」,並且不時把車廂廣播語言的先後順序由普通話第一粵語第二改為香港的粵語第一普通話第二。後來被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多次批評並最終在2005年把車廂外文字改為簡體中文,時間長達10年,廣播也被多次勒令改回普通話第一。
2007年,广州市区各种资本性质的公交企业达到14家。为了解決公交企業的惡性競爭及巴士公司數量日增的問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決定開始整合巴士資源。于是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與廣州市第二公共汽車公司及广州市荣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訂立一項合資企業合同,將合作企业廣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轉型並更名為合资企业廣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轉型后的第二巴士的注册资本约1.9亿元,广州二汽、冠忠遊覽車及荣泰公司分别持有56.73%、40%、3.27%股权。
2007年11月8日,冠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冠忠巴士集團持有冠华国际75%股权)出售其持有的广州保税区兴华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兴华巴士)70%股权予广州兴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出售事项之代价,冠华国际将收取兴华巴士于2007年7月31日之全部净资产(一幅土地除外)。交易完成后,冠华国际不再持有兴华巴士股权。
儘管合資企業合同並無明確規定,廣州二汽經營的市區路線、广州恒通巴士有限公司经营的全部路線、兴华巴士经营的全部路線之路線經營權及车队交予第二巴士。而客運班車、廣州二汽番禺分公司、增城分公司及從化分公司的路線則繼續由廣州二汽經營。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及第二分公司于2008年8月4日成立,原廣州二汽經營的市區路線被划分到第一分公司,原廣州冠忠巴士、广州恒通巴士及兴华巴士经营的路線被划分到第二分公司。后来广州市第二巴士经营的路線在站牌上使用“第二巴士”的名称,车队统一使用“恒通巴士”风格的涂装,车头商标统一使用“冠忠巴士”的商标,车头及车尾标有“第二巴士”的名称,前门外左侧、司机位窗口外下方及车内导向图标有“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的名称。
2015年3月20日,冠忠巴士集團宣布出售其於广州市第二巴士的全部40%股权予廣州珍寶巴士,代价为1.7亿元人民币。2015年5月12日,广州二汽通知冠忠巴士集团将根据广州市第二巴士的组织章程细则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按照与广州珍宝巴士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同条款收购冠忠巴士集团於广州市第二巴士的全部40%股权。2015年6月29日,冠忠巴士集团终止向广州珍宝巴士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40%股权并退还按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支付违约赔偿2000万元人民币。同日,冠忠巴士集团向原先已持有广州市第二巴士56.73%股权的广州二汽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全部40%股权,代价为1.7亿元人民币。下午,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在东圃大厦六楼礼堂举行。冠忠巴士集團代表,荣泰公司代表,广州二汽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随后,冠忠巴士集团主席和广州二汽总经理分别代表冠忠公司和广州二汽签订了《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广州二汽正式受让冠忠公司持有的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40%股权。冠忠巴士集团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股权后,广州市第二巴士改为使用“广州二汽”商标。
2017年6月14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开展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招标。招标共设6个标的,标的一为广州市中心区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二为广州市中心区与番禺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三为广州市中心区与南沙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四为广州市中心区与花都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五为广州市中心区与增城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六为广州市中心区与从化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1]2017年7月19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示预中标人名单,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为标的一、标的六预中标人之一。
參考文獻
- ↑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招标公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2018-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