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大楼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市政署大楼(葡萄牙语:Edifício do Instituto para os Assuntos Municipais),俗称议事亭、市政厅(Leal Senado),曾称为市政厅大楼、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及民政总署大楼;建筑物位于澳门亚美打利比卢大马路(即新马路)163号;大楼曾作为澳门议事公局(又称议事公局、议事会)及市政机构的办公场所。市政署大楼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澳门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群之一。
历史
市政署大楼始建于1584年,因《澳门纪略》之绘图,令人以为其前身议事亭原为一座以砖石并且带有围墙的中式庭园,是明朝宣读政府命令以及作为中、葡官员会面的场所;1784年,葡萄牙人购买了该大楼的地皮外,并修建为一座两层楼高的巴洛克式大楼,成为当时葡萄牙人在澳门实行自治及办公的议事公局大楼。
1876年,大楼因日久失修以及受到台风破坏而进行重修;重修后的大楼加入了新古典主义的建筑特色[1]。及后数十年也继续受到台风的天然灾害破坏外,也受到白蚁的侵蚀影响。1940年进行大修后的大楼及其外墙是为现今的大楼面貌。民政总署大楼除了作为市政机构办公大楼外,也曾作为博物馆、邮电机构、卫生机构、法院及监狱等用途,但都一一被迁出大楼。1966年发生一二三事件当日,示威群众进入市政厅大楼并进行破坏,警方随后出动防暴车在大楼前扫射水喉驱赶冲击建筑物的群众。
1999年12月20日凌晨,大楼由原称澳门市政厅大楼(Edifício do Leal Senado)被易名为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Edifício da Câmara Municipal de Macau Provisória);而大楼门面上澳门市政厅市盾盾徽以及徽号下写着葡萄牙语“Leal Senado(意谓忠诚的议会)”以及门楣上写有“市政厅”的中文字样被新成立的澳门特区政府把一幅印有临时澳门市政局局徽的蓝色大布遮盖大楼大部分楼面。山墙及后被换上澳门特区区徽后,区徽与山墙的大小比例亦与原来的市政厅徽号面积对比颇大。2001年7月13日,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被列入为澳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之内。
2002年1月1日零时,澳门特区政府撤销临时澳门市政局及临时海岛市政局而设立民政总署;同时,大楼的门匾也改为“民政总署”,大楼被易名为“民政总署大楼”。民政总署大楼于2005年7月15日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澳门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群之一。
2019年1月1日,澳门特区政府撤销民政总署而设立市政署[2],;同时,大楼的门匾也改为“市政署”,大楼被易名为“市政署大楼”。
设施及特色
现时的市政署大楼的墙身外貌于1940年重修后保留至今;大楼内的墙脚部分嵌有葡萄牙青瓷砖;大楼在建筑平面上作了三个进深发展。第一进深是为中央门厅,而中央门厅之侧是为展览厅及公共空间外,二楼是为会议室以及市政署大楼图书馆;在第一进深经过梯级拱洞则为第二进深。第二进深为大楼的行政区域及大礼堂所在地,它和第一进深均是为两层高,但楼高则较第一进深的建筑为低。最后一进深则是为大楼的葡式花园也由拱洞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