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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续笔·周世宗》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四。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1]、王应麟的《困学纪闻》[2],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原文

周世宗英毅①雄杰,以衰乱之世,区区五六年间,威武之声②,震慑夷夏③,可谓一时贤主,而享年不及四十,身没半岁④,国随以亡。固天方⑤授宋,使之驱除。然考⑥其行事,失于好杀,用法太严,群臣职事,小有不举⑦,往往置之极刑,虽素有才干声名,无所开宥⑧,此其所短也。薛居正⑨《旧史》纪载翰林医官马道元进状,诉寿州界被贼杀其子,获正贼⑩见在宿州,本州不为勘断。帝大怒,遣窦仪乘驲往按之。及狱成,坐族死者二十四人。仪奉辞之日,帝旨甚峻,故仪之用刑,伤于深刻,知州赵砺坐除名。此事本只马氏子一人遭杀,何至于族诛二十四家,其他可以类推矣。《太祖实录·窦仪传》有此事,史臣但归咎于仪云。

注释

①英毅:英明果决。

②威武之声:威望和雄强的名声。

③夷夏:四夷和华夏,意即整个中国

④身没半岁:死后半年。身没,指身死。半岁,半年。

⑤天方:天意,上天。

⑥考:考察。

⑦小有不举:稍微有一点过错。

⑧开宥:开脱,宽容,原谅。

⑨薛居正:字子平,开封人,北宋大臣,少有大志,好学不倦。曾监修《五代史》,又名《梁唐晋汉周书》。后世为别于欧阳修《新五代史》,改作《旧势胜学五代史》,通称《旧五代史》。

⑩正贼:主犯。

译文

周世宗柴荣是个英明果敢的豪杰,处于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仅用短短的五六年时间,威望和名声便震慑了整个中国,真可谓是一代贤能的君主,可是他却没活到40岁,死后不过半年,国家就随之灭亡了。这恐怕是天意属于宋,才让他为宋朝建国扫清了道路。但是考察他一生所做的事,其失策的地方在于他的好杀,动用刑法太严,他手下的官员,稍有一点过错,往往要处以重刑杀掉。所以他虽具富有才干的声望和名声,而不知道宽容,这是他的短处。薛居正主编的《旧五代史》记载有翰林院医官马道元曾进状子给世宗,诉说自己的儿子在寿州(今安徽寿县)境内被贼杀死,现主犯已存宿州(今安徽宿县)被捕,当地州官不认真断理此案。世宗大怒,派大臣窦仪乘驿站快马去处理此案。审理结果,牵连处死了24个人及其家属。这是因为窦仪奉命的时候,世宗的旨意十分严厉,所以窦仪用刑便过于深刻,知州赵砺亦因此被撤职。这件事本来只是马氏的一个儿子遭杀,怎能够连诛24家的族人呢?其他事也可类推了。《太祖实录·窦仪传》都记载了这件事,但史官却把这件事的过错归罪到窦仪身上。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3]。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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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