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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元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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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518-581) |
国籍 | 中国 |
宗元饶(518-581),南郡江陵人,任官于梁代,后为陈朝官员。官至吏部尚书。太建十三年死,其时六十四岁。
人物轶事
梁朝为官
宗元饶,南郡江陵人。少年时好学,以孝敬长辈闻名。任官于梁代,初任本州主簿,改任征南府行参军,又转任外兵参军。到司徒王僧辩幕府初建,宗元饶与沛国刘师知同为主簿。[1]
陈朝为官
陈高祖受禅,任晋陵令。入为尚书功论郎。出使齐回还,任廷尉正。改任太仆卿,领本邑大中正,中书通事舍人。不久转廷尉卿,加通直散骑常侍,兼尚书左丞。此时高宗初就位,军事国事繁多,事无巨细,都要咨询他,台省认为他称职。
弹劾官员
改任御史中丞,知五礼事。吴兴太守武陵王伯礼,豫章内史南康嗣王方泰,均骄横放肆,元饶一并上奏,他们都被削职罢官。
风光去世
改任贞威将军、南康内史,韶令加散骑常侍、荆雍湘巴武五州大中正。接着以本官重领尚书左丞。又为御史中丞。历任左民尚书、右卫将军、领前将军,改任吏部尚书。太建十三年死,其时六十四岁。韶赠侍中、金紫光禄大夫,官府供给丧事所需。
轶事典故
合州刺史陈衰贪污名声恶劣,派人在河中小洲收鱼,又在六郡讨米,百姓极为受苦。元饶弹劾上奏道:"臣听闻,竖起绘有鸟的旗访求百姓病苦,实是寄于廉洁平等,撩帷帐安置隐者,本以此体现仁爱宽恕。如果贪污放肆,征收赋税没有限度,天网虽疏,这方面也不能漏。钟陵县开国侯、合州刺史陈衰,凭藉幸运,预先逢着提拔,爵位由皇恩赐舆,官位又私下加给,无德无功,纯粹是不干事而享受荣华富贵。谯、肥之地,长久沦陷,非我之所,皇威用武力收复,众人仰慕仁义之风。新邦用轻,更待宽惠,应在此统治,对它的寄望尤其重。于是便降下恩惠,将祖宗之行宣教于室,亲自承受规矩教诲,凡事等待言辞提醒。虽然平时确实没有内蓄廉洁之心,但禀承这些严训,可以励精图治。可是他却擅自征收赋敛,专门肆意贪图掠取,求粟米不止,其行为同王沉出赈相比要惭愧,他征收鱼没有限制,与羊续为官廉洁更不同,必须置他以严律,才能使宪法严明。臣等参议,请依照皇旨免去陈衰所应再任之官职,凡应禁锢及以后降职等,都一律按照免官之法。"皇上允准元饶的上奏。[2]
主要成就
以俸禄三千余斗米帮助百姓交赋税,慰问老年人,拯救缺食之人,百姓极为信赖他。
以考核成绩最佳而入朝,官至吏部尚书。
上奏弹劾贪官,为民除害。
参考资料
- ↑ 陈书·列传·卷二十三译注 ,古诗文网
- ↑ 《陈书》列传 卷二十三译文 ,典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