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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礼仪的特点 |
夏朝礼仪的特点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商、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夏礼是中华礼仪之邦的奠基,夏的礼制,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都以“神”为核心。夏是典型的神权法时代,但作为最古老的朝代,他的礼也具有鲜明的特点。[1]
偃师二里头遗址是东亚地区青铜时代最早的大型都邑遗址,以其为典型遗址的二里头文化则是东亚地区最早的核心文化。考古队在二里头发现了中国历史上,包括东亚大陆从来没见过的遗迹遗物,而这些考古发现跟夏商周三代以后,一直到明清都是有关联的。二里头文化与后来的商周文化一起构成了华夏早期文明的主流,确立了以礼乐文化为根本的华夏文明的基本特质。
礼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的社会规范,也是中国奴隶制国家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夏礼是中华礼仪之邦的奠基,夏的礼制,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都以神为核心。夏奴隶主对天神极为敬畏,经常举行隆重的祭祀,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个人生活小事,都要通过巫师占卜,向天神‘请示’,一切都借天的名义行事。王位是天授予的,称为‘天命’;军事征伐称为‘天讨’;惩罚犯罪称为‘天罚’。”
进入夏朝阶级社会以后,古老的原始习俗,凡是有利于巩固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都被进一步得到完善和补充,使其更加规范化,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这种不成文的习惯法,通称为“礼”。
由于这些“礼”是不成文的,加上世代更迭变迁,社会动乱,已无法考证了。但是,孔子在《论语》里有一段精辟的描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是关于礼仪传承中最具经典意义的一段表述。
这里讲述了与“礼”相关的四个时间段:一是夏朝之礼,就是在夏朝约471年间形成发展起来的最古典的礼仪制度;二是殷代之礼,吸收夏礼的精华并根据殷商的社会实际加以“损益”形成发展起来的礼仪制度;三是周朝之礼,吸收夏、殷之礼的精华并根据周的社会实际加以“损益”形成的礼仪制度;四是周以后直至百世以后之礼。
孔子在这里讲述了从夏到孔子时期之间3000年(“百世”中国传统以30年为一世,百世即3000年)间礼仪的传承问题,商礼“因于”夏礼,周礼“因于”商礼,以后的百世又继于夏、商、周之礼,由此看来,夏礼为中国这个礼仪之邦奠定了基础。
质朴”之礼大禹首创
“礼仪是人际交往的前提条件,与社会风尚息息相关。”“夏禹是一个朴素的人,作为原始社会的最后一个部落联盟首领,他身上还留存着‘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思想,夏礼是大禹首创的,当然体现了大禹本人及部落群体的人格和风格。”
就拿祭祀文化来说,夏礼中的祭品就以“朴”为特征。朴者,本原本质之谓也,《论衡·量知》有言:“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张衡《东京赋》亦注:朴,质也。“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夏在祭祀时敬献给天、地的是“玄酒”和“明水”。
“玄酒”是指从洁净的河里取来的纯水,色深黑,故称为“玄酒”。其实它根本不是酒,这里以“酒”名之,只是表示对神灵的敬重。“明水”是指用铜鉴从草叶上取下的晶莹的露珠。而商、周就不同,他们用的“醴”要比夏用的“水”高贵得多,不过那样一来,“朴”的本色也就完全失了。
夏人除以水祭祀和以水待客外,还以水生野菜作为祭祀品。夏人有一句名言:“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山中本不出鱼类,如果你硬是用珍稀的鱼类去祭祀,说这种人“不知礼”,他们是理所当然的。
河边居住的人不会去饲养猪之类的动物,谁要是偏要拿鹿或猪去祭祀,说这种人“不知礼”,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的。夏人居于水边,水边有的是水草和水生野菜,他们就用现采的最上乘的水生野草祭祀,表示他们的诚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