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属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相关行政复议。
主要职能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1]、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一)归口负责全委法制工作,对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组织提出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立法项目建议,拟订部门规章立法计划,督促落实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部门规章立法计划。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送审前的审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清理,以及部门规章备案工作。
(六)负责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其他部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委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含对价格行政处罚行为提出的复议案件),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应诉案件涉及的法律事项和诉讼程序事项。
(十)负责委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处级机构
综合处,法规一处,法规二处,行政复议处。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法规司综合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2]。
视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行政复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搜狐,2020-04-04
- ↑ 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搜狐,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