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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其三》

图片来自网络

作品名称: 《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其三》

创作年代:唐朝

文学体裁:诗

作 者:贾至

《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其三》唐朝官员、诗人贾至的诗。[1]

这组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贾至曾被贬谪到巴陵(今湖南岳阳)任司马。贾至贬谪岳州之时,正是李白长流夜郎之时。彼此相会巴陵,经常相聚在一起喝酒吟诗。在一个深秋的傍晚,贾至和李白、裴九驾轻舟一起泛游巴陵胜景——洞庭湖,写下了这三首诗。这是其第三首。

诗词正文

译文

江边的枫叶刚刚经历过风霜火红似火,小岛边上的菊花也已经逐渐变得枯黄。

乘着小舟泛湖,直到太阳下山还没有尽兴,在这湘江、洞庭湖上我们忘却忧愁饮酒作诗,更显得情意悠长。

赏析

这首诗写诗人继续歌咏洞庭湖,写诗友们饶有兴趣地在秋风落叶中怀古论今。前两句“江畔枫叶初带霜,渚边菊花亦已黄”,俊逸清畅的情调中又充满忧伤和苍凉。

后两句“轻舟落日兴不尽,三湘五湖意何长”,说他们游兴正浓,虽然都觉得抑郁,但生活还是要继续。诗中表明,感受秋风之凉爽和秋叶之静美,忘却无尽烦恼和满怀忧愁,在湖光山色之间与旧友畅游,这才是珍惜现在、享受生活的积极人生态度。

诗人歌咏洞庭湖,即景抒情,吊古伤怀,寄托深而寓意长。全诗形象明朗,色彩鲜亮,章韵高亢,声调昂扬,和谐完美地表现了苍凉的情绪,可谓声情并茂。前人谓贾至“特工诗,俊逸之气,不减鲍照、庾信,调亦清畅,且多素辞,盖厌于漂流沦落者也”,这一评论相当中肯。这组诗的艺术特色正是充满俊逸之气和清畅之调。

作者简介

贾至,长乐(今河北冀县)人,(一说河南洛阳人)。字幼邻。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乙亥科状元及第。该科进士及第二十七人,同榜有李颀、萧颖士等。考官:考功员外郎孙逖。

贾至生于官宦家庭。父贾曾官至太子舍人和礼部侍郎。贾至早年曾跟从玄宗避安史之乱于蜀中,拜为起居舍人,中书舍人。将军王去荣因擅杀县令,依法当斩。但是,肃宗因惜其才下诏免死罪。贾至谏之,反对赦免王去荣。后被贬为岳州司马,又升为尚书左丞、礼部侍郎,代宗大历初年任兵部侍郎。大历七年,死于右散骑常侍任上。终年五十五岁。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2]

视频

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