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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字木兰花 题画 咏足 |
作品名称:减字木兰花 题画 咏足 创作年代:明末清初 文学体裁:诗词 作者:吴伟业 |
减字木兰花 题画 咏足,是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娄东诗派开创者吴伟业所作的一首诗词。
作者介绍
吴伟业 朝代:清代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大云道人,世居江苏昆山,祖父始迁江苏太仓,汉族,江苏太仓人,崇祯进士。明末清初著名诗人,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大家”,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1]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代表作品《永和宫词》、《洛阳行》、《萧史青门曲》、《圆圆曲》等。
吴伟业他一生写诗千余首。著有《梅村家藏稿》五十八卷,《梅村诗馀》,传奇《秣陵春》,杂剧《通天台》、《临春阁》,史乘《绥寇纪略》,《春秋地理志》等。
诗以宗法唐人为主,兼取宋代苏轼、陆游。《四库全书总目》评论说:“其少作大抵才华艳发,吐纳风流,有藻思绮合、清丽芊眠之致。及乎遭逢丧乱,阅历兴亡,激楚苍凉,风骨弥为遒上。”颇能概括其特色及前后变化。[2]
正文
香趺印浅。不涴春泥红一寸。罗袜钩钩。点拍轻匀小凤头。
归来露滑。醉把双缠微笑脱。拨醒檀郎。眼底端相白似霜。[3]
作者生平
吴伟业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五月二十日出生于江苏太仓的一个读书人家中。吴伟业出生时,他母亲梦见一位身穿红衣的使者送来会元坊,因此,父母对小伟业寄寓了深切的期望。伟业七岁开始读家塾,十四岁能属文。著名学者张溥见到伟业的文章,感叹地说:“文章正印在此子矣!”于是收留吴伟业在门下受业,传授通今博古之学。
天启四年(1624年),张溥创立复社,吴伟业即成入室弟子,名重复社。崇祯四年(1631年),吴伟业参加会试,遭到乌程党人的诬陷,被指控徇私舞弊,幸亏崇祯帝调阅会元试卷,亲自在吴伟业的试卷上批上“正大博雅,足式诡靡”,才得以高中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吴伟业奉旨归娶先室程氏,荣极一时。陈继儒描绘当时盛景说:“年少朱衣马上郎,春闱第一姓名香。泥金帖贮黄金屋,种玉人归白玉堂。”(《送吴榜眼奉旨归娶诗》)张溥也高兴地夸奖自己的弟子:“人间好事皆归子,日下清名不愧儒。”(《送吴骏公归娶诗》)
崇祯十年(1637年),吴伟业迁东宫讲读官,与温体仁党斗争剧烈。崇祯十一年(1638年),崇祯帝临场视学,观看皇子就学情况,亲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十二年(1639年),再迁南京国子监司业。十三年(1640年),升中允谕德(太子官属)。十六年(1643年),升庶子。这段时期,吴伟业仕途之上春风得意,踌躇满志,而这一切与崇祯帝对他的殊遇是密切相关的,他从内心感激崇祯帝。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先生里居,闻信,号痛欲自缢,为家人所觉。朱太淑人抱持泣曰:‘儿死,其如老人何?’乃已”(顾师轼《梅村先生年谱》)。出于对明王朝的依恋,特别是对崇祯帝的感恩心理,吴伟业在其编撰的《绥寇纪略》中,极力诋毁、攻击李自成、张献忠起义。
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政府召拜吴伟业为少詹事,居官仅两月,因与马士英、阮大铖等权臣不合,谢官归里。 对清朝政权,吴伟业开始采取的是消极的不合作的态度,在明亡以后长达十年的时间内,一直屏居乡里,保持名节。
顺治十年(1653年),“诏举遗佚,荐郯交上”,有司再三敦逼,吴伟业控辞再四,二亲流涕相求,不得已乃应诏入都,授秘书院侍讲,寻升国子监祭酒。顺治十四年(1657年),吴伟业借口身体有病,辞官请假归里。
对这段历史,吴伟业内心深感耻辱,晚年以仕清为“误尽平生”之憾事。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载:“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买臣休妻》),某伶于科白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他的好友侯方域(朝宗)在顺治九年(1652年)贻书相约,终隐林泉,杜门不通。后侯方域去世,吴伟业在《怀古兼吊侯朝宗诗》中万分悲痛地自责:“死生总负侯赢诺,欲滴椒浆泪满尊。”
康熙十年(1671年)夏季,江南酷热,吴伟业“旧疾大作,痰声如锯,胸动若杵”(《致冒辟疆书》),他预感自己不久于人世,便留下遗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无一刻不历艰险,无一境不尝艰辛,实为天下大苦人。吾死后,敛以僧装,葬吾于邓尉灵岩相近,墓前立一圆石,日:‘诗人吴梅村之墓’。”这一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代大诗人吴伟业病逝,葬于苏州元墓山之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