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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官房长官

图片来自kantei

内阁官房长官(Chief Cabinet Secretary),简称官房长官,为日本国政府根据内阁法设置内阁官房的最高首长,相当于日本内阁秘书长发言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为内阁书记官长。

若是不设副总理的情况下,官房长官是日本内阁中仅次于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的职位,此时通常是在总理大臣临时代理人选中序列第一位而相当于副首相。如果总理大臣不能行使职责达五日以上时,在没有副总理的情况下,官房长官可代理其职位。有些首相在就任前便曾担任过内阁官房长官,比如第99任首相菅义伟上任前的职位即为内阁官房长官。

职务

内阁官房长官统辖内阁官房事务,负责监督管理部门职员的服务(内阁法第13条)。

但是,内阁官房在内阁法上的主任大臣是内阁总理大臣(内阁法25条)。

内阁官房的事务涵盖政府几乎所有的领域,因此总管的官房长官职务极其广泛。今日的官房长官发挥尤为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1. 对内阁的各种状况协调行政各部。
  2. 国会各会派(特别是执政党)的协调角色。
  3. 针对日本政府(内阁)处理的重要事项,以及各种事态发表政府正式立场的“政府发言人”。

办公室在总理大臣官邸5楼,配有一位特别职国家公务员国务大臣秘书官。另外,也可以根据需求配置一位特别职的大臣补佐官

内阁官房长官是阁议 (日本)的主持者。

除此之外,内阁官房长官也负责总管内阁府(大臣委员会及特命担当大臣所掌部署除外)事务(内阁府设置法8条),包含大臣官房赏勋局迎宾馆、官民人材交流中心、再就职等监视委员会、国际平和协力本部宫内厅公平交易委员会等。

总理大臣官邸建地内的官房长官公邸在2002年(平成15年)3月启用,在紧急事态发生时可供官房长官住宿以随时因应情况变化,非一般居住用官邸[1]

概要

大众媒体的报导中,内阁官房长官与内阁总理大臣并列为国民曝光度最高的职位。在实务上,随著中央省厅再编与之后逐步加强官邸功能,其权限也不断扩大。在重大案件中可见官房长官的协调能力,是内阁的关键人物。

现有宪法下,内阁官房长官最初并不是需要天皇认证的认证官。1963年(昭和38年),时任首相池田勇人认为内阁官房长官是接收首相指令与大臣沟通的桥梁,认为与大臣有同等地位[2],因此第2次池田内阁 (第2次改造)时代的同年6月11日,内阁官房长官成为认证官。从此,内阁官房长官拥有大臣待遇。之后,随著电视曝光度的增加,加上每日透过电视拨放的记者会,内阁官房长官也被称作“政权”之颜。近年多由重量级政党要角就任。现在已是实质上的内阁第二号人物。

做为未来首相候选人的登龙门,内阁官房长官多由年轻的明日之星、或拥有政策调整能力的资深政治家出任,一般都是首相最重要的左右手。自由民主党执政时,多由总裁派阀(首相出身派阀)出任。

在媒体报导中,若是内阁总理大臣的非正式发言,惯例上会以“政府首脑”取代职称。

2000年(平成12年)4月起,内阁总理大臣临时代理名单列有五位,其中内阁官房长官通常排名第1或第2位。当内阁官房长官以外的国务大臣名列第1位时,该国务大臣称为副总理。 由于需代理时常出访海外的首相,负责国内的危机管理,因此内阁官房长官鲜少出访海外。若是内阁官房长官离开东京,则由作为行政最高责任者的内阁总理大臣留守东京。

辅佐职

补佐内阁官房长官的职位如下:

  • 内阁官房副长官3人(内阁法第14条)※认证官
  • 国家安全保障局长(内阁法第17条第3项)
  • 内阁危机管理监(内阁法第15条)
  • 内阁情报通信政策监(内阁法第15条)
  • 内阁官房副3人(内阁法第18条)
  • 内阁广报官(内阁法第19条)
  • 内阁情报官(内阁法第20条)
  • 内阁总务官(内阁官房组织令第2条第2项)
  • 内阁府大臣补佐官1人(内阁官房长官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来设置)

沿革

  • 1879年(明治12年)3月12日 - 设置内阁官房长官的前身内阁书记官长,下属有大书记官、少书记官。
  • 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 - 创立内阁制度,成为正式常设职位。
  • 1890年(明治23年)6月30日 - 公布内阁所属职员官制,为内阁所属的敕任官。职则为“依内阁总理大臣命令管理机密文书、监督内阁事务、执行内阁所属判任官以下职员人事权)”。
  • 1898年(明治31年)10月22日 - 对内阁所属各局局长的指挥权改为命令权。
  • 1924年(大正13年)12月20日 - 内阁所属职员官制全面修正,书记官长直属部局改组为内阁官房。职责加上“辅佐内阁总理大臣”。
  • 1947年(昭和22年)5月3日 - 日本国宪法施行,废除原来的内阁书记官长,依行政官厅法新设内阁官房长官。由于非国务大臣所属职位,由国务大臣出任内阁官房长官时,人事令为“兼任内阁官房长官”。非国务大臣出任时,人事令为“任命内阁官房长官”。
  • 1949年(昭和24年)6月1日 - 行政官厅法失效,内阁法成为基础法。该法允许国务大臣出任职位,因此由国务大臣出任内阁官房长官时,人事令改为“任命内阁官房长官”。
  • 1963年(昭和38年)6月11日 - 时任首相池田勇人修正内阁法,内阁官房长官成为认证官。由国务大臣出任内阁官房长官时,以国务大臣身分认证,非国务大臣出任时,以内阁官房长官认证。
  • 1966年(昭和41年)6月28日 - 修正内阁法,内阁官房长官为国务大臣所属职位。
  • 1984年(昭和59年)7月1日 - 随著总务厅设置,负责总理府(大臣厅等除外)综合管理。
  • 2000年(平成12年)4月5日 - 内阁总理大臣临时代理预定者改为组阁前5顺位,原则上由内阁官房长官担任第1顺位。
  • 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 - 中央省厅再编,负责内阁府(大臣厅等除外)综合管理。

影片

【超解说】官房长官“三つの颜”とは?

参考文献

  1. 众议院议员浅野贵博君提出内阁官房长官公邸の必要性に関する质问に対する答弁书. [2018-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2. 星浩. 官房长官 侧近の政治学. 朝日选书921. 朝日新闻出版. 2014: 16–18页. ISBN 97840226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