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王约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元史·王约传出自《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祎(1321~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1]
原文
王约字彦博。至元十三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为从事,既而辟掾中书,除礼部主事。二十四年,拜监察御史。时丞相桑哥衔参政郭佑为中丞时奏诛右丞卢世荣等,故诬以他罪,约上章直佑冤。按治成都盐运使王鼎不法,罢官除名。出赈河间饥民,均覈有方,全活甚众。奉诏赈京畿东道饥民,条疏京东利病十事,请发米续赈之,中书①用其言,民获以苏。寻以浙民于行省、南台互讼不决,命约讯之。约至杭,二十日而理。
大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怀州,以安西王与左丞相潜谋为变,命刑曹按责其状。约曰:“在法,谋逆不必搒掠,竟当伏诛。”监察御史言通州仓米三万石,因雨而湿。约谓必积气所蒸,验且堪用,释守者罪。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殁,有遗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诉其姊匿赀若干,有司责之急。
约视其牍曰:“无父之子,育之成人,且不绝王氏祀,姊之恩居多。诚利其赀,宁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议而斥之。柴氏初无子,命张氏子后,既得己子,张出为僧,柴之子又殁.僧乃讼家产,诏约诘之。约问曰:“汝出家,既分承汝师衣钵,又何为得柴氏业乎?”僧不能答,遂归柴氏应后者。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号,及册皇后,凡典礼仪注,约悉总之如制。仁宗以诸事循轨,大喜,面赐犀带,力辞;又赐江南所取书籍,亦辞。一日,仁宗西园观角抵戏,有旨取缯帛赐之。约入,遥见问曰:“汝何为来?”仁宗遽止之。又欲观徘戏②,事已集而约至,即命罢去,其见敬礼如此。延祐二年,命约巡行燕南山东道。约至卫辉,有殴母置狱者,其母泣诉,言老妾惟此一息,死则一门绝矣。约原其情,杖一百而遣之。天历元年,文宗践祚,约入贺,赐宴大明殿,帝劳问甚欢。至顺四年二月己酉卒,年八十二。 (节选自《元史•王约传》,有删改) 【注】①中书:中书省,元代的最高行政机构。②俳戏:古代的乐舞谐戏。
译文
王约,字彦博。至元十三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举他任从事,不久又被征用为中书省掾,授任礼部主事。二十四年,拜监察御史。当时任丞相的桑哥对参政郭佑在任中丞时(曾经)奏请诛杀右丞卢世荣等人之事怀恨在心,所以诬陷他犯有其他的罪过,王约上奏章为郭佑申明冤屈。
他查办了成都盐运使王鼎的不法之事,将其罢官除名。在外救济河间饥民,分发救济物品均匀公平合理,调查灾情得法,使很多人保全了性命。奉诏到京畿东道救济饥民,(他)分条上奏章论述了京东地区的十件利弊之事,请求调运粮米继续救济他们,中书省采纳了他的建议,百姓们获得了再生。不久因浙民告状,行省、南台(意见不同,)相互诉讼,难以定案,命王约负责审理。王约到杭州,只用了二十天就理清了此案。
大德十一年,仁宗自怀州(到京师),因安西王与左丞相阴谋叛乱,命令刑部审查惩治他们的罪行。王约说:“按照法令的规定,犯有谋逆之罪的人不必施刑追问口供,可以直接处死。”监察御史上奏说通州仓库中的三万石大米,因漏雨而受潮。
王约认为这一定是仓米在长期积存中被湿气蒸潮的结果,经过检验,这些受潮的仓米还能够食用,于是就免除了管库官吏的罪。有一位姓王的京城人。在江南任职时去世,留下一个遗腹子,由他的女儿抚养。这个遗腹子十六岁时,就上告他姐姐隐匿了若干家产,有关部门限令其姐在短期内交出这笔财产。
王约看了案牍之后说:“把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养育成人,并且使王氏没有断绝子嗣,他姐姐对他有很多的恩泽。假使其姐果然要吞占家产,难道还会把他抚养到现在吗!”改变了以前的判决而申斥了这个诬告其姐的人。
有一位姓柴的人起初因没有子嗣,过继张姓的孩子为自己的子嗣,后来姓柴的人生了儿子,姓张的养子就出家为僧了,但柴氏的亲子又夭折了,那个出家为僧的养子就上诉要求继承柴氏的家产,皇帝下诏令王约审理此案。王约责问说:“你已出家为僧人.就应该继承你师父的衣钵,又为何来要求继承柴氏的产业呢?”那个僧人无话可答,于是将柴氏家产判归柴氏族中应该继承的人。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皇帝的尊号,以及册封皇后,凡是有关典礼的仪式,都是由王约按照典制负责总定。仁宗因为他所办的各种事务都能遵循法规,非常高兴,曾当面赐给王约犀带,他坚决辞谢;又赐给他从江南所搜集来的图书,他也拒绝。
一天,仁宗在西园观看角抵戏,有旨取缯帛等物赏赐给演戏的人。王约入园,远远看见去取赏赐的人,便问道:“你来做什么?”于是仁宗立刻取消了赏赐。又有一次仁宗想看俳戏,诸事都已准备就绪而王约来到,立即命令取消娱乐,他被仁宗尊敬和礼遇就到这种程度。延祐二年,命令王约巡行燕南山东道。王约到达卫辉,有一个人因殴打自己的母亲而被逮捕拘押,他的母亲流着眼泪来为他讲情,诉说老妾只有这一个儿子,若被处死则一门绝嗣。王约根据她的爱子之情,打了他一百杖就释放了他。天历元年,文宗登帝位,王约入宫朝贺,皇帝在大明殿赐宴,非常高兴地慰劳问候他。至顺四年二月己酉去世,终年八十二岁。 [2]
作者简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宋濂与刘基均以散文创作闻名,并称为“一代之宗”。其散文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阁文学,文风淳厚飘逸 ,为其后“台阁体”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范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为《宋学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贫寒,但他聪敏好学,号称“神童”。曾受业于闻人梦吉、吴莱、柳贯、黄溍等人。元末辞朝廷征命,修道著书。明初时受朱元璋礼聘,被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时朝廷礼仪多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于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时追谥“文宪”,故称“宋文宪”。[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