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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羅姆·布魯納


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S. Bruner,1915年10月1日-2016年6月5日),美國心理學家,他的貢獻是教育心理學中的認知學習理論。 1915年10月1日,布魯納生於美國紐約。1937年畢業於杜克大學。1941年獲得哈佛大學心理學博士學位。1952年-1972年任哈佛大學教授。1960年創建哈佛大學認知研究中心。1972年-1980年任牛津大學教授。1980年以後任紐約大學教授。曾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

布魯納認為思想基於分類。「感覺是分類,概念化是分類,學習是分類,決定是分類。」布魯納維護人們用相同與不同說法解釋世界。 與布盧姆分類學相同,布魯納建議以編碼系統解釋人們組成關於分類的等級安排。每個類別隨著更高層次而變得更加具體,此論點亦呼應布盧姆對獲取知識的理解以及維谷斯基鷹架理論的相關想法。

2015年香港教育学院(教院)将於第21届学位颁授典礼上,颁授荣誉博士学位予四位杰出人士,他们分别為杰罗姆‧布鲁纳教授、多乐莉丝‧加拉赫–汤臣教授、谢志伟博士及汪明荃博士。[1]


杰罗姆‧布鲁纳教授是心理学认知革命学说先锋,他於1960年代在美国协助发起教育改革运动,他的洞察力為美国及全球心理学以至其他学科带来深远影响。布鲁纳教授在1952年成為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1960年到1972年间担任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主任。他又曾担任已故美国总统甘迺迪的科学顾问委员会主席,并在1972到1980年间於英国牛津大学心理学系担任沃兹实验心理学教授。布鲁纳教授曾任牛津大学教育研究组主席,亦是《牛津教育评论》编委会的重要创会成员。他随后成為纽约市社会研究新学院教授,并同时出任纽约大学纽约人文科学研究院院士。1991年,布鲁纳教授以美亚访问教授身分加入纽约大学法律学院,合力创办法律实践理论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中担任教职。在1998到2013年间,他出任纽约大学的大学教授,期间在法律学院教授「文化与法律」和「报復与法律」。自2013年起,布鲁纳教授成為纽约大学的荣休大学教授。这名年逾一百岁的杰出学者曾获多个奖项和荣誉,当中包括国际巴尔仁奖、CIBA杰出研究金奖、以及美国心理学协会杰出科学奖。

參考來源

  1. 教院颁授荣誉博士予四位杰出人士. 香港教育大學. 2015-10-22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