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信託業務亦稱「信托貿易」。代客戶買賣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業務活動。如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代理業務的手續費收入是信託業務的基本收入。代理業務的手續費,是根據提供設施多少、代購代銷商品數量、金額和勞務繁簡的一定比例確定的。手續費收入的會計核算可設置「手續費收入」帳戶,或在「其他收入」帳戶下設置手續費收入明細帳戶,同時建立備查簿記載不同業務手續費收入的情況。以「代購」、「代銷」為主的信託企業,手續費收入應列入「營業收入」帳戶內。信託企業與其他商業服務業企業一樣,在業務活動中,也要發生一些業務支出。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之差,即為信託業務收支淨額或利潤 (虧損)。 [1]
信託業務包括哪些內容
信託業務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信託或財產權信託。信託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信託部門接受客戶的委託,代替委託單位或個人經營、管理或處理貨幣資金或其他財產,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的業務。信託業務是以信用委託為基礎的一種經濟行為,帶有一定的經濟目的。
信託業務總體情況
2018年,信託業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22.70萬億元,整個行業實現信託收入781.75億元,為投資者分配信託收益約1.21萬億元,信託資產不良率為0.98%,上述信託公司經營的成績主要依賴於各類信託業務的貢獻。
信託業務分類
為分析方便,通常有五種分類及其視角下的業務結構較為常見,包括資金來源、資產功能、資產運用、資產分布(投向)、資產主被動管理方式。信託業務多維度分類,可多角度理解業務結構之間的區別和聯繫。一方面,整個業務篇關於相應信託業務的分析主要以資產分布(投向)為基礎,並結合其他維度予以呈現,包括工商企業信託、基礎產業信託、房地產信託、同業(金融機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傳統五大類信託業務,以及私募股權投資信託、資產證券化、家族信託、消費金融信託、境外理財信託等其他創新或者特色業務。另一方面,各個信託業務內部又按照管理責任、資金來源等多個維度,分為主動管理業務和被動管理業務,以及單一類業務和集合類業務等。另外,站在服務實體經濟、監控風險、觀察行業能力提升等角度,相應的業務類型也會進行合併和單獨統計,如服務實體經濟包括所有信託資金流入實體經濟行業的信託業務,監控風險則包括風險項目數量、賠償準備金數量及淨資本充足水平等。
信託業務介紹
信託業務按照不同維度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本章主要以資產分布(投向)為基礎,以其他創新業務作為補充,來介紹各類信託業務及其關係。信託業務按照資產分布(投向)可以分為工商企業信託、基礎產業信託、房地產信託、同業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和其他類型信託。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22.70萬億元的信託資產中,資金信託餘額為18.94萬億元,占總規模的比重為83.44%。資金信託按投向劃分統計,工商企業信託餘額為5.67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29.90%;金融機構信託餘額為3.03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15.99%;基礎產業信託餘額為2.76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14.59%;房地產信託餘額為2.69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14.18%;其他信託餘額為2.60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13.74%;證券投資信託餘額為2.20萬億元,占資金信託的比重為11.59%。
近年來,面對信託業務的不斷調整及監管政策的各種要求,傳統信託業務面臨壓力,信託公司加快了轉型的步伐,傳統五大領域之外的其他信託業務內涵不斷豐富,消費金融信託、慈善信託、家族信託、私募股權投資信託等業務不斷湧現,拓展了信託的配置領域,豐富了信託產品的功能。信託公司不斷提升主動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利用信託投資範圍廣泛、運用方式靈活的優勢,為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增長動力。消費金融信託業務屬於融資類業務,主要滿足了個人的消費信貸需求,2018年消費金融信託業務規模為2 977億元,占總信託規模的比重為1.31%;慈善信託屬於事務管理類業務,資金主要用於慈善領域及進行少量的保值增值投資,2018年慈善信託規模為11.17億元,占總信託規模的比重尚小;家族信託滿足了高淨值客戶資產配置及保值增值需求,2018年家族信託規模為850億元,占總信託規模的比重為0.37%;2018年私募股權投資信託規模為570.35億元,占比為0.25%;境外理財信託規模為412.5億元,占比為0.18%;財富管理業務規模為1.42萬億元,占比為6.26%b。
從服務實體經濟角度來看,近年來信託業服務實體經濟效果顯著,工商企業信託、房地產信託和基礎產業信託占比持續增加。此外,消費金融信託、私募股權投資信託等創新業務的發展也對服務實體經濟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在整體信託規模收縮的基礎上,資金流向實體領域的占比穩中有升,可見信託業服務實體經濟的態度堅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