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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民


亲民,汉语词汇,意为“亲近爱抚民众”或“亲自治理民众”,亦被引申为地方官的别称。《礼记·大学》所言“大学之道”即儒教的三纲中,亦有“亲民”,其解释则存在争议:一解为“亲爱于民”或“兼教养意”,是关爱人民,这里的“亲”即是亲近、关爱的意思;一解称“亲民”当为“新民”,是教化民众、使民向善之意。

中文名:亲民

性质:汉语

词语解释:亲近爱抚民众

基本释义

亲近爱抚民众。《管子·形势解》:“道之纯厚,遇之有实,虽不言曰‘吾亲民’,而民亲矣。”

亲自治理民众。 汉 桓宽盐铁论·箴石》:“县官所招举贤良文学,而及亲民伟仕,亦未见其能用箴石而医百姓之疾也。”《汉书·宣帝纪》:“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东周列国志》第五十回:“其时列国离心,万民嗟怨,赵盾等屡屡进谏,劝灵公礼贤远佞,勤政亲民,灵公如瑱充耳,全然不听,反有疑忌之意。”

古代对地方长官的称呼。 宋 司马光 《论监司守资格任举主札子》:“凡年高资深之人,虽未必尽贤,然累任亲民,历事颇多,知在下艰难,比于元不亲民便任监司者,必小胜矣。”《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或言 多逊 子不当与科第,故特命为州掾,及是乃授亲民官。” 清 侯方域 《豫省试策三》:“亲民之官,非赏功酬劳之具也。”参见“亲人”。

儒学意涵

《礼记·大学》作:“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三条之中,“明明德”之后的“亲民”,学术史上存有争论。唐代孔颖达等《礼记正义》将之解释为“亲爱于民”。 至宋代,程颐、朱熹则主张“亲民”当作“新民”,程颐作《大学》定本一卷,对《大学》文字作了两处更动,一是将“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改为“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另一处即是将“亲民”改为“新民”,“新”即取“革其旧”之意。朱熹也认为:“今亲民云者,以文义推之则无理;新民云者,以传文考之则有据。”其所作《大学章句》“亲民”下注曰:“亲,当作新。” 但反对程、朱者也不乏其人,影响较大者如明代的王阳明,曾与弟子徐爱辨“宜从旧本作‘亲民’”,列在《传习录》首章,认为“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足见二者的对立。

这一问题,涉及《大学》的主题、论述脉络、文本呼应乃至《大学》之外的其他儒家经典的论说。近当代学者亦有讨论。徐复观认为:儒家在传统上将对民众的“养”置于对民众的“教”之前,且“养民”比“教民”更加重要;王阳明主张“亲民”而非“新民”,在“教”之外反映出“养”的意涵,“真正继承了儒家的政治思想”。牟宗三则更加重视亲民之“亲”所蕴含的尊重人格的意味。林志纯则从史学和古典学角度切入,主张“亲民”为是,认为程颐所改不妥。也有学者支持朱熹等的看法。例如梁涛认为,根据郭店竹简,“亲”与“新”本可通用,朱熹等改“亲民”为“新民”并非无据;先秦儒家虽重视“养民”,但《大学》之文主要是属于儒学内部的“明德”系统,而不是“事功”系统,从《大学》的思想性格看,仍是“新民”比“亲民”更接近原义。还有学者主张,朱熹的“新民”说和王守仁的“亲民”说都有其价值与缺陷。[1]

参考文献

  1. 大学章句集注,国学导航, 引用日期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