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新興縣坡邊天主教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雲浮市新興縣坡邊天主教堂座落在新興縣城城北三公里處的坡邊村水圍坊,村內有教堂、神父樓以及修女住所(姑娘房)。該教堂始建於1708年,由顧克沛後人將本村的書房改建而成。
至1932年仲冬,由李澤明神父主持重修教堂。1986年由本村人士顧滌君(在澳門定居)籌集資金二萬元,在原教堂拆舊建新,從新建起一座磚木結構的200平方米的新教堂。
該教堂建於塘邊,由於基礎下沉,造成牆體出現裂縫,在縣宗教部門的協助下,爭取省天主教愛國會的支持,撥款2萬元,於2002年對教堂進行加固維修。神父樓於1929年重建,是一座磚木結構的二層樓房,一直沿用至今,期間進行了多次修葺。此外還有修女房(姑娘房)等建築物。教堂、神父樓、修女房建築面積共320平方米。
牧師與神父
牧師是基督新教的聖品人,與天主教中神父的不同在於牧師可以結婚,女性亦可以成為牧師。在三級聖品制里,牧師上一級是主教,低一級是會吏。
神父和牧師的區別問題,屬於基督教(廣義)教制問題。漢語在翻譯源自西方的基督教時,由於傳教路線和派系問題,也由於我們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和包羅寬厚的原因,將基督教的不同宗派區別翻譯。
神父,為羅馬公教[1]或天主教的司鐸的禮稱,神甫,是等譯東正教的司鐸,牧師就是改教開始的基督教新教[2]的聖職。神父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千百年來只有男性才可擔當此職位,而且他們終身皆不可結婚,近天主教改革派人物曾倡導容許由女性擔任神父但被教會內的保守派拒絕。要注意的是修女不等同神父,亦不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之一。
參考文獻
- ↑ 小常識:區別耶穌教,羅馬公教,新教,清教,新浪博客,2011-04-10
- ↑ 基督新教簡介,新知網,20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