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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視金鷹獎 |
中文名稱: 中國電視金鷹獎 別名: 金鷹獎 創辦時間: 1983年 頒獎周期: 兩年一屆 獎項性質: 中國電視劇三大獎之一 |
中國電視金鷹獎(China TV Golden Eagle Award)是經中宣部批准,由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共同主辦的電視獎項。創辦於1983年。與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上海電視節白玉蘭獎並稱為中國電視劇三大獎。
金鷹獎是以專家評審、中國視協會員、觀眾投票相結合評選產生的常設全國性電視藝術大獎,前身為"《大眾電視》金鷹獎"。1998年,第16屆開始改名為"中國電視金鷹獎"。2000年,第18屆開始升級為"中國金鷹電視藝術節", 並落戶湖南長沙。
2005年起,金鷹獎改為每兩年舉辦一屆,一般於每年10月在湖南長沙舉行頒獎典禮。[1]
基本情況
「中國電視金鷹獎」是經中宣部批准,由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主辦的一年一度的全國性電視藝術綜合獎,是國家級的唯一以觀眾投票為主評選產生的電視藝術大獎。
「中國電視金鷹獎」設電視劇、電視文藝片、電視紀錄片、電視美術片、電視廣告片五大門類優秀作品獎和若干單項獎,共99個。其中五大類優秀作品獎及電視劇男、女演員獎、歌曲獎,共76個,由觀眾投票評選產生。其他單項獎(含電視劇的編劇、導演、攝像、照明、剪輯、美術、音樂、錄音;電視文藝片的導演、攝像、美術、照明、錄音、音樂電視創意;電視紀錄片的編導、攝像、錄音;電視美術片的編劇、導演、形象設計、音樂;電視廣告片的廣告創意、廣告製作)共23個,由專家組成的評委會在觀眾投票的基礎上評選產生。
「中國電視金鷹獎」所有候選節目、歌曲和演員,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藝術家協會及中國視協分會推薦,經中國電視金鷹獎評選委員會初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布。評獎的範圍為本評選年度(即上年4月16日至本年4月15日)在地、市級(含)以上的電視台播出的上述節目。
「中國電視金鷹獎」的評選除以信函投票方式外,還有全國168電話投票和國際互聯網投票兩種方式。
「中國電視金鷹獎」觀眾投票評選,均以得票多少排列名次。由觀眾投票產生的作品獎分為「最佳獎」和「優秀獎」。同一獎項中獲票最高,同時不低於選票總數的10%者,為該獎項「最佳獎」,其餘的為「優秀獎」。男、女演員和電視劇歌曲得票數前三名者為「觀眾最喜愛獎」。其他單項獎為「最佳獎」。獲獎名單在頒獎典禮時揭曉。
為感謝和鼓勵廣大投票者對中國電視藝術事業的支持,「中國電視金鷹獎」評選活動特設熱心觀眾幸運獎,幸運獎在所有選票中以搖獎的方式產生。
「中國電視金鷹獎」評選活動由北京市公證處對選票統計和熱心觀眾幸運獎的產生等進行監督和公證,以確保評選結果公正、合法、有效。
每屆「中國電視金鷹獎」均在中國金鷹電視藝術節期間舉行盛大的頒獎典禮。
歷史沿革
首屆「金鷹獎」 在1983年於昆明產生,至2004年共舉行22屆。
自2000年「第十八屆中國金鷹電視獎」開始,由「湖南電廣傳媒」(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買斷承辦權,由之前的每年一次的「金鷹電視獎頒獎晚會」上升為期三天「中國金鷹電視藝術節」,長沙為永久舉辦地。「金鷹獎」由浙江《大眾電視》雜誌社1983年發起創辦,發起人為時任浙江電視台台長的林辰夫。由於當時電影有《大眾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和《大眾電視》是姊妹娛樂雜誌,當時電視劇已有「飛天獎」,但由專家評審。而《大眾電視》由浙江電視台主辦、發行量超過百萬份,創立一項完全由讀者投票決定的電視劇獎項,作為一個大眾文化的電視,創作者通過讀者和觀眾評審可以知道觀眾的喜好而更有利於電視的群眾基礎。其時在中國大陸,電視劇還剛剛起步,電視的影響還永遠不及電影,發起人林辰夫取名「金鷹」,希望選擇「鷹」的形象能夠在將來電視劇的發展能有一個大突破。
首屆金鷹獎於1983年在昆明舉行,共有9大類獎項,但作為第一個帶有民間性的評獎活動受到了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當時中央電視台以及各省電視台的導演、編劇均如期到場,當時演藝界有關牧村、鄭緒嵐、王潔實等當時眾多的知名歌唱演員前往參加演藝活動,獎品即一個獎盃,之後演變為一位女性手中高舉一隻展翅雄鷹的形象。
自1996年第15屆起由中國文聯和中國視協共同主辦,更名為「中國電視金鷹獎」;評獎的形式採取專家推薦和觀眾參與相結合,投票方式由以往信函提升為信函、網絡和手機短信等多種手段,具備更廣泛的群眾基礎,成為全國性電視藝術綜合獎。
2000年第十八屆金鷹獎開始,「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買斷「金鷹獎」的承辦權,「金鷹獎」的形式發生了深刻變化,由過去由各個城市舉辦僅有的一場晚會演化為為期3到5天的「電視藝術節」,同時長沙成為金鷹獎的永久承辦地。運行和內容上通過電視藝術和各種文藝表演結合國內頂級企業和世界著名企業贊助實現了完全的商業運作,成為包括電視、演藝界和文化名人和電視觀眾的大聯歡,另外舉行電視精英論壇和理論探討和境內外電視產品的交易。
據統計,2000年首屆金鷹藝術節期間,正式來長沙的代表5千人次,非正式代表1 餘人,現場觀眾超過了15萬次,旺盛的人氣大大地刺激了了湖南省特別是長沙的旅遊觀光、購物、娛樂等其它消費業。按照國際上的經驗,旅遊每收入1美元,可帶動第三產業收入43美元,綜合直接產出59美元。照此估算,僅首屆金鷹節就已為長沙第三產業帶來直接經濟收入3億元人民幣。
到2003年第21屆「金鷹獎」為止共有510件電視作品榮獲中國電視金鷹獎,共有336人榮獲中國電視金鷹獎。 根據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2000年2月12日頒布的金鷹獎章程的規定,「金鷹獎」作為電視藝術綜合獎,劃分為電視劇、電視文藝節目、電視紀錄片、電視美術片和電視廣告片五大門類,在每個門類中分設若干作品獎和單項獎;所有作品獎和單項獎中的電視劇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及電視劇歌曲獎,均由觀眾投票直接產生;其它單項獎由專家組成的評選委員會在觀眾投票選出的獲獎作品中評選產生。
作品為大陸地區經過批准設立的電視製作單位製作,並於上年4月16日至本年4月15日期間在地市級(含)以上電視台完整播出;單項獎參賽人員必須為大陸籍;由大陸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級電視藝術家協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各分會、軍隊則由總政宣傳部藝術局、中直和中央國家機關系統的電視製作單位可直接向中國電視金鷹獎辦公室申報。「金鷹獎」作品獎分為「最佳獎」和「優秀獎」。獲獎作品在同一獎項中獲票數最高,同時不低於選票總數的10%者,為該獎項「最佳獎」(最高票數相同的作品可並列「最佳獎」,票數均不足選票總數的10%則該項「最佳獎」空缺),其它獲獎作品為該獎項「優秀獎」。單項獎中電視劇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和電視劇歌曲得票數前三名者為「觀眾最喜愛獎」,其它單項獎為「最佳獎」。「金鷹獎」在每屆<金鷹獎實施細則>作出規定,根據參評作品數量和初評產生的作品數量可由組委會作個別適當調整。電視劇類(含長篇、中短篇、兒童、戲曲、合拍電視劇)。
參評條件
申報參加中國電視金鷹獎評選,需符合下條件:
(一)申報參評的電視劇、電視文藝節目、電視紀錄片、電視美術片、電視廣告片,由經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電視製作單位製作。
(二)參加單項獎評選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國大陸)。
(三)參評作品於上年4月16日至本年4月15日期間在地市級(含)以上電視台播出。截止4月15日參評作品尚未全部播出的,必須連續播完。
參加中國電視金鷹獎評選,由製作單位分別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藝術家協會、總政宣傳部藝術局、中國視協各分會以及中國視協授權的專業委員會,向中國電視金鷹獎辦公室申報。中央文藝單位可直接向中國電視金鷹獎辦公室申報。
申報參評需按要求填報《中國電視金鷹獎參評作品登記表》,並附送節目帶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