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正教伦理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东正教伦理学是东正教关于道德或人的道德生活的学说。认为人类行为的共同模式的神的道德法则,在此基础上建立基督教的道德关系及个人的责任。在俄国,东正教伦理学形成于20世纪初叶。主要代表有:斯杰列茨基、奥列斯尼茨基等人。这一学说由两部分组成:论述基督教道德基础和道德原则的理论部分和东正教徙应尽义务的实践部分。
对上帝的信仰是东正教伦理学的基础,认为道德来源于上帝,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调节其行为的道德,都由神来规定。自觉自愿地执行法规或神的意志赋予人们的义务,才是有道德的生活,有道德的行为。其最高原则是信仰神,忠于神,无条件地执行神的意志。
基本介绍
基督教教义是东正教伦理学的基础,不信仰教义就不能理解东正教的道德学说。但基督教教义和东正教伦理学对待“道德法规”及耶稣基督、“天国”等思想在看法上有所不同。还提出对神、对自己、对他人和整个社会此类道德关系这三类关系与基督教的义务、宗教伦理的行为规范的种类相一致。
在东正教的道德价值的等级中,讨神的义务是最高一级或第一位的义务。在对他人的义务方面,基督徒必须遵守的义务是“要爱一切人和尊敬一切人”尊敬和爱他人表现为公正和仁慈。
东正教
东正教源自希腊文明的救世主信仰[1],因罗马帝国东部一脉相承的拜占庭帝国、俄罗斯帝国的国家宗教闻名。公元1世纪,希腊裔基督徒的耶路撒冷、安条克、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港、罗马之五城联邦原型诞生。4世纪,君士坦丁堡成为罗马帝国的国家教会首都[2]。
参考文献
- ↑ 世界宗教介绍——东正教,搜狐,2018-10-25
- ↑ 罗马帝国与君士坦丁堡,bilibili,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