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和》(三)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四和》是南宋詩人項安世的作品之一。
詩詞原文
七
復仇萬古明義,寸刃終屠魏齊。 簀裡誰知范叔,車中暗逐王稽。
八
遺老玄黃漿食,內家卷耳觥罍。 長谷能行萬里,君王不憚親推。
九
漢家樹業如許,君王神武能馨。 夷吾可但江左,楚囚誰對新亭。
十
一州如許斗大,四海望公則深。 事業本無奇巧,聖賢只有虛心。
個人簡介
項安世(1153-1208年),字平父(一作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 生於紹興二十三年(1153),七歲能詩,長治《春秋》。陸九淵《象山集》卷三六《年譜》,記事止於淳祐十一年(1251),是陸九淵在世的門人弟子所記,頗多可靠。其淳熙十年(1183)記事云:「項平甫再書,略雲『某自幼便欲為善士,今年三十一矣。欲望尊慈特賜指教』云云,答書不傳。」由淳熙十年上推,知其生年正當紹興二十三年。《全宋詩》第四四冊所載項安世詩,為張泓泓所編,於作者小傳中據項詩《內子生日(時在成都,戊申正月十八日)》中「居士新年六秩來」一語,謂其生於建炎三年(1129),不確。項集為清人抄本,中多誤筆,恐不足以為據。前引項安世詩句「二十五年丁令威」句,乃是項安世登第後任紹興府教授時赴任經過處州松陽縣故居時所作,其時為淳熙六年(1180),見下文所考。而淳熙六年項安世恰恰二十五歲,故有丁令威歸鄉之喻。
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時朱熹[1]任浙東提舉,相與講理義之學。經朱熹薦為諫官。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為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敢言,寧宗時曾上疏言增加稅賦民負過重,揭露上下奢侈浪費之風。主張屯田養兵,節省軍費。建議節約宮廷費用,直言:「簡樸成風,民志堅定,民生日厚,國力日壯。」
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儲。「慶元禁黨」起,上書請留朱熹,被劾為「偽黨」罷廢,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金兵圍德安,形勢危急,安世當機立斷,即派兵解圍。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因私忿斬吳獵幕僚王度免官。不久復以直龍圖閣起為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台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為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架集外詩編為第十三卷。[2]
參考文獻
- ↑ 朱熹十大經典語錄,精闢透徹,蘊含人生智慧!,搜狐網,2019-04-25
- ↑ 淺析項安世兩首詩是否與廣德有關 ,搜狐網 2020-11-01